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期限:从医院证明开具日期的第二天起,15日以内伤者应提出伤残评定申请。
如果伤者因为不清楚、不知道或其他原因,治疗终结后未及时提出伤残评定申请,事故办案
人员应告知伤者提起申请。
伤者15日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可以认为伤者自动放弃得到伤残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
的权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受伤进行事故处理,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
二、申请人条件:
(一) 因伤致残的事故当事人,只有因伤致残的事故当事人才有资格提起伤残评定申请;
(二) 如果当事人因为年龄、疾病、伤残等原因丧失伤残评定申请的行为能力,或者不愿意
亲自申请,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代为申请。委托代理
时,应制作委托书。
三、必备手续:
⑴事故受理大队开具的伤残评定委托书;
⑵伤者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
⑶骨伤病人须提供近期X光片;
⑷特殊伤情的相应证明材料;
⑸伤残者及其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程度是怎么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进行伤残鉴定,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附录A,各伤残等级的划分依据分别如下:
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IX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X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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