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原来房贷如何处理?
runsly
03-06 22:12
0

  购买房屋的时候贷款是主要的一种购买方式,贷款购房就会面临还贷的问题,如果夫妻离婚时房屋还处于按揭期的,房屋分割是比较麻烦的问题,那么离婚了原来房贷怎样处理的?

  离婚了原来房贷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了房屋处于按揭期的,房贷是由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的一方偿还的,等到贷款还清后,再处理房屋。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婚前购房离婚房屋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劳动合同法律知识:试用期最长可... 一些企业在招聘新的员工时,会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才会正式录用。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欺骗劳动...
质押物被债权人损坏了应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是债务担保的一种重要方式,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关,债务人...
企业裁员的补偿金是不是一次付清...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如果出现解散、破产重整、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等的情形时,企业是可以进行裁...
土地征收法律知识:土地征收的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征地流程手续很繁复,每个...
写同人小说会不会侵犯到著作权?   我们都知道发明创造是人类进步的源泉,因此自从近现代以来,随着法律制度不断的完善,对于文化创作的...
父亲欠债过世后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在现实生活中欠债不还产生的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而有些情况是债务人身亡无法偿还债务,而有些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