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应该如何赔偿?
runsly
03-06 22:16
0

  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为做出了不合制度的行为而发生医疗事故,并非主观故意而是客观存在的,称医务人员过失行为。那么,有关于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对于存在过失行为的医务人员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其他费用。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十三)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鉴定机构

  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一起医疗事故的发生,不论是何原因导致的,都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家属不愿意看到的。但当医疗事故发生了,一定要理性的看待这件事情,按照法律的方法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不要找医闹或者其他的手段使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更紧张

相关文章:

1.法律知识:治疗中存在漏诊,医院应赔偿吗?

2.法律知识:医疗事故中陪护费赔偿标准

3.法律知识: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应该怎么赔偿?

4.法律知识:第四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5.医疗纠纷法律知识:典型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劳务派遣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吗?   劳务派遣是常见的一种用工方式,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并不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而...
劳动合同法律知识:用人单位如何... 裁员又叫做经济性裁员,这是用人单位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自救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但在实际进行裁员的时候...
网购政策法律知识:网上购物法律...   关于网上购物,如今出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多不胜数。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对网上购物...
质押物被债权人损坏了应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是债务担保的一种重要方式,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关,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