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什么费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费)
runsly
03-0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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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童鞋在寻问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什么费用的解答,今天濮编为大家精挑9条解答来给大家剖析! 有98%高手认为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什么费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费)值得一读!

9条解答


一.车祸赔偿有哪些费用明细

1.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2.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4.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6.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7.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8.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9.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0.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1.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12.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赔偿金1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13.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14.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15.2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6.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17.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1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8.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扩展资料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19.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20.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事故赔偿

二.被车撞后对方要赔哪些费用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构成残疾的情况下,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最大程度的赔偿额度,关键是要看证据,所以,取得充分有效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请依据上述的赔偿项目及法院的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取得证据。

本案中汽车方负主要责任,所以对方应承担赔偿全部的损失的70 至80 ,你方承担余下部分。你方若认这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法院诉讼时提出,对方应负全部责任的理由。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三.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都赔偿那些费用?

1.楼主你说的不太清楚,我猜可能是你的车是50万的,但是你又说好象只保了交强险,那么你自己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是不在保险范围内的。

2.你自己车上人员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餐饮费交通费、精神慰问费等全部费用一律不赔偿。br而对方的车辆和财产损失在2000元范围内赔付。对方的医疗费在8000元范围内赔付,如果有残疾,残疾所带来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在5万元内赔付。如果对方是车的话这些赔付还要减掉400元,这个400元由对方保险公司赔给对方。brbr但是,如果说你自己的车投保了车损险和车上人员险,那么除了自己的车可以赔付外买不计免赔可赔付100 ,未买不计免赔赔付85 ,车上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可以在投保限额内赔付,精神损失费等应该不赔付,这是除外责任。

3.另外,交强险赔完剩下要你掏的在第三者责任险里可以赔买不计免赔可赔付100 ,未买不计免赔赔付80 。

4.对了,有免赔额要减去免赔额,这是不赔的。----------------------------------------------------------哦,原来是这样的情况。

5.首先,该负赔偿责任的应该是肇事车的车主,而非司机本人,因为司机是车主允许的驾驶员,但是如果牵涉到故意伤人的话,就是司机的责任了,理论上严重的追尾事故作为驾驶员是有这种嫌疑的。

6.肇事车应该是了强险有50万吧,这样的话第三者责任险应该不会很低,起码得有10万左右。而且就算肇事车只投了交强险,肇事车主也应该赔偿你亲人的全部损失,毕竟是肇事车全责。你们可以这样索赔,要么一次性定出一个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保险公司定义的护理费只包括医生护士的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等,精神损失费的话一般是不会赔偿的受伤的是孕妇会考虑赔偿,然后向肇事车主索赔,期间可能会要求做法医签定以保证你们没有虚报。

7.或者,让你的亲人一直住院,住到好为止,然后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一起赔偿,也会有法医鉴定。如果肇事车主让你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打交道,他不想管的话,千万不要答应,这是你和车主的事情,他是应该负责的,而且,你的一些合理费用不一定会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

8.如果你的索赔额和他们给你的赔款额相差太大的话,应该协商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你们可以提起诉讼,以肇事车主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

一般上了法庭你们得到的赔偿会比较多,视情况还可以赔到部分精神损失。

四.交通事故伤者大概有哪些赔偿费用

1.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4.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5.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7.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8.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9.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10.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五.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要承担哪些费用

1.你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那么当然就要赔偿对方的合理的真实的损失项目,但是,不是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的项目当然就不应该由你来赔偿。

2.伤员受伤之后首次住院诊断为小腿软组织挫伤,这个很大可能就是你的车辆造成的了,前期的医疗费您就责无旁贷吧。

3.但是第二次的情况就很大可能不是你造成的了。首先要去医院看望一下伤员,询问医生病号的情况、诊断,以便确定是否本次交通事故造成。或者通过看伤员前次病历,是否在诊断中有头部受伤的诊断,对比第二次住院情况,结合分析。才能排除第二次住院是否因交通事故引起。也有过这样的案例,伤员趁机花去大笔费用治疗以前就患的疾病,然后叫司机出钱的情况。对此,建议您找学医的人帮忙处理一下。对于这样轻伤的事故。你要赔偿的项目:误工费:假如他没有达到60岁,又有单位,又被扣除工资的情况下,让其提供单位证明、工资条等即可。

4.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住院伙食费标准医疗费:根据住院费用清单,以及住院到底是治疗什么,有没有不相关的治疗及用药,比如说他偷偷跑去镶牙之类的。

如果他提出其他方面的要求,就让他提供相应的证明吧。建议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吧。至于保险公司赔偿什么的问题。上面那些项目都是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的。但是具体的情况,强烈建议跟保险公司沟通,因为他们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索赔材料。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你才索赔的顺利。

六.车辆被撞,对方全责,都赔偿什么费用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七.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1.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等。

2.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3.扩展资料:《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4.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绍兴仲裁委——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八.车祸事故中,保险公司给的理赔费用具体是什么?医疗费用算是理赔吗?

1.理赔费用分两部分理解财产损失按照补偿原则,赔偿的金额不能高于实际价值。如果车祸把电杆撞断了,根据管理部门出具的价值证明,电杆材料费2000元,人工费1000元,运输费500元,那么保险公司赔付就是3500元。

2.再来,如果电杆撞断的一瞬间,电压发生变化,造成一个村子里的所有电器被电压击穿,所有损失20万元,那么这部分因为电压变化而引起的损失叫做间接损失,商业三者险不赔。

3.再把这个间接损失延伸,冰箱因为被电压击穿坏了导致无法制冷,造成的冰箱里的肉也变质坏了,这个同样是保险不赔。

4.这里强调一下,是保险不赔,不代表肇事者不赔,根据《侵权责任法》,侵权人是应当赔付的。人伤损害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死亡伤残责任限额是指每次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受伤或残疾时,用于支付除医疗费用含抢救费以外的费用开支最高赔偿金额。

5.死亡伤残费用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费用开支。

即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的受害人,误工费、护理费等是可以在死亡伤残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

九.交通事故有哪些理赔项目可以索赔呢?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伤害致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4.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赔偿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一般坚持全部赔偿原则,即折价赔偿按财产实际减损的价值进行赔偿。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失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设的利益,是一定范围内的,不可在逻辑关系上无限制扩展。直接损失一般包括:修车费以专业定损机构的定损单为准、拖车费、停车费。新购车辆的贬值损失为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除修车费外,肇事方还应当赔偿受害方新车贬值损失。撞坏以营运为目的的车辆,肇事方应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但不能再主张误工费,否则属重复计算。主张停运损失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受损车辆正在用于客货运输如果车辆只是代步工具,一般只能获得因车辆停用而支付的合理交通费用);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客货运输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对此给出了明确规定。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必得利益损失可以获得赔偿。如:张某从郊区批发西瓜进城出售,路上被王某车辆撞击西瓜全部摔烂。张某要求赔偿修车费及西瓜收购费用、以及将要获得的收益。因张运送西瓜进城就是为零售从中获取差价,此获利部分是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也是必然获得的,应当获得赔偿。

因交通事故耽误洽谈生意不属于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中,一般只有事故对另一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以达到十级以上残疾或者死亡的,才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流产的,一般也可以获得一定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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