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老师在寻问关于重疾新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解答,今天茶编为大家网罗3条解答来给大家详解! 有97%高手认为重疾新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重疾新规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值得一读!
3条解答1.重疾新规已经发布了,在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旧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
2.详细内容可以点这里查看:《重疾险新定义发布,做了哪些变更?
3.》主要改动如下:增加了三种重疾原有25种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重疾新规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
4.保障范围更大,对用户更有利。规范轻症定义新规新增了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种轻症,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对用户来说都是积极的变化。
5.一些疾病理赔更规范重疾新规让有些病种的赔付条件更加合理,更符合当下的医疗水平。比如重大器官移植术中的器官扩展了小肠;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扩展为可以采用自体的造血干细胞移植等,理赔更规范,有效减少理赔纠纷的事件发生。
6.了解清楚什么是重疾保险,可以便于大家更好地选择适合的产品,此次重疾新规的出台也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大家要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
因此在投保重疾险时,没有必要总是去挑包含重疾种类最多的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才是最好的。
1.这位朋友,现在的重疾险都是新定义的,想知道改变了的朋友可以看看这里:《重疾险新定义发布,做了哪些变更?
2.》来源奶爸保重疾险新定义有什么主要变化?扩大了重症和轻症的保障范围重症:新增了3种必保重症,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肠炎。
3.轻症:新增了3种必保轻症,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甲状腺癌分情况赔付,不一定属于重症这是在新定义中争议比较大的一项改动。在旧定义中,只要患上甲状腺癌,就可以合同约定的得到重疾保额。但大部分甲状腺癌患者TNM分期是I期及以下,比较容易治愈,花费的治疗费用也不会很多,所以很多人也把甲状腺癌戏称为“富贵病”。
4.新增轻症赔付比例较低现在市面上热门重疾险的轻症赔付比例动辄40 、50 ,赔付比例较高,但新增的3种必保轻症的赔付比例不允许超过30 原位癌不属于轻症在旧定义中,原位癌的定位比较模糊,大部分保险公司也把原位癌归属于轻症,而在新定义中,明确了原位癌不在恶性肿瘤和轻度恶性肿瘤保障范围内。
5.高发重疾定义更加规范定义更加规范,消费者申请理赔时出现理赔纠纷的情况就会减少,长远来说,对消费者还是有利的。
奶爸总结,新定义的重疾险还是有利于消费者的,若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下。
1.史上最严保险新规10月1日起施行。看看有哪些变化?0月1日起,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保险新规”的保监会134号文将正式施行。134号文划出的三条“红线”,导致不少在售的年金险和万能险必须重新调整,并迎来9月份的“停售潮”。这对新老投保人会产生什么影响?
2.代理人声称好产品将停售“且买且珍惜”,投保人当如何解读?扬子晚报记者为您调查采访。
3.134号文有何主要变化?年金保险返还难,万能险不再卖附加险134号文于今年5月份公布,全称《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
4.最重要的变化是以下几点: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上述产品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对此,业内有人甚至用“颠覆性改变”来形容。南京一家保险公司资深人士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不少公司年金保险首次生存保险金是3年甚至当年就返还,比例也高达已交保费的30 ;一些中小险企的明星产品有不少是以“主险 万能型附加险”形式存在的,新规对它们冲击较大。
5.134号文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6.让保险回归保障本源,让消费者更受益东北证券9月发布的134号文专题研究介绍,截至9月11日,处于“在售”状态的附加产品(万能型)为147个,这些产品10月1日后都不能再售。
7.研报分析,新规绝无限制行业发展之意,短期或对四季度和2018年开门红产生冲击,但长期有利于寿险业回归保险保障本源。
8.记者也查到,134号文开宗明义提到,这是为了“切实发挥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新规还要求: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及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9.记者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如是说:与其它金融产品不同,保险产品是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投资理财。但如果多家保险公司急功近利地推出重返还轻保障的产品,就可能存在投资风险。而且保费用于投资的多了,放到保障上的少了,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10月1日后有啥注意事项?
10.“新人”可优选健康类产品,“老人”合同照旧中意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机构业务总监孙莉建议,10月1日后,新投保人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理清顺序:优先考虑健康类产品,再买年金或养老、分红、教育类产品。
11.如果前两类保障都做全了,并且也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再考虑万能险或投连险的投资。南京消费者刘女士几年前投保过3年一返还并且计复利的年金险,自10月1日起会有什么影响?
12.记者咨询几家保险公司人士得知,新规对老的保单不会有任何影响,之前签订的合同依然遵守。
13.面对“停售潮”真的早买早好?
14.投保健康险别拖延,其它产品理性对待南京消费者刘女士去年还买过一款返还型年金险,年交保费3万元左右,每年返还10 保费并且享公司红利,60岁后返还逐年递增,将来可有资格申请入住这家保险公司的养老社区。
15.随着10月1日“大限”将至,代理人催她加保,说以后这类好产品就买不到了。还有的代理人称,134号文对甲状腺癌作了规定,将来算轻疾,要投保得赶快。还有人称134号文规定吸烟者要多交保费。事实果真如此吗?
16.扬子晚报记者查询发现,134号文确实提到“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但并非强制要求;对甲状腺癌则只字未提。
17.中意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机构业务总监孙莉建议,投保人应理性对待“停售潮”。一方面,甲状腺癌属轻疾的说法目前是捕风捉影,但从趋势看,未来不排除改变的可能。另一方面,吸烟状况将进行差异化定价也是一种方向。她个人认为,如果有意投保健康类保险产品,确实早买早安心,不要拖延,因为这类风险最不可控。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巨鼎营业区高级营业部经理黄耘也认为,134号文施行后,保险公司会更规范,“严核保,宽理赔”,对新的投保人而言健康险越早买越好。
18.孙莉建议,如果是投保理财类产品,则不要跟风,理性对待量力而行。毕竟保险公司会推新产品衔接,而且任何产品不会适用于投保人一辈子,保险也应随人生不同的财务阶段,人生责任的不同阶段而变更。
投保人应学会资产配置,根据自身财务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