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观众在追寻关于鼎诚人寿增额终身寿险的解答,今天桑编为大家精心整理3条解答来给大家真解! 有79%高手认为鼎诚人寿增额终身寿险(鼎诚人寿增额终身寿险靠谱吗)值得一读!
3条解答应该属于传统型终身寿险,其红利分配方式选择了交清增额,每年保额的额度会逐年增加。
1.增额寿险就是采取英式分红的寿险,每年根据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来分配红利,这个分配的红利不是每年给现金的方式,而是把分红加到你的保额上,比如本来你买的寿险保额是20万,那一年以后保险公司分红了,分了红是加在保额上,可能会变成20万零几百,然后逐步逐步往上加,这也是我们说的会长大的保险
1.以下是《步步高增额终身寿险99款》的相关条款。第二条投保范围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的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及其它有抚养、扶养关系的人投保本保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2.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凡16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给付被保险身故发生时即时保险金额的10倍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3.疾病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后2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被保险身故发生时即时保险金额的全数及所交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被保险身故发生时即时保险金额的10倍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4.重大疾病保障: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后2年内,被保险人确诊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按医院出具证明之日即时保险金额的全数及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被保险人于6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确诊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按医院出具证明之日即时保险金额的7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6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后,确诊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按医院出具证明之日即时保险金额的8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祝寿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9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保险人按全部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给付生存祝寿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5.保险费豁免:分期缴付保险费的,在缴付保险费期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全残,从下一个缴费日起可申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6.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份计算,在第一保单年度内,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第二保单年度起每一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增加人民币100元,直至被保险人60周岁前一个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止。
7.本保险的保险费缴费标准视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及缴费方式而定详见缴费表。本保险设趸缴、限期缴费10年、20年缴清和年交至被保险人60周岁等缴费方式,采用年缴至被保险人60周岁的,最后一次缴费日为60周岁前一个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