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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解答1.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强险包括的险种: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损失。这是汽车保险中主要险种。若不报这个险种,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全部得由自己掏腰包。扩展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交强险的保障作用是,有责任时死亡伤残最多赔偿11万元,医疗最多赔偿1万元,财产最多赔偿2000元;无责任时死亡伤残最多赔偿1万元,医疗最多赔偿1000元,财产最多赔偿100元。
2.从中可以看出,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相比,它更多作用是保护人,而不是保护财产。比如,汽车追尾和刮蹭,是目前常见的交通事故,这种事故很少出现人身伤亡,2000元的财产赔偿按理说已经够用了,可由于现在4S店广泛采用过渡维修的办法,如果仅依靠交强险就不够用了,如果不想自己掏腰包的话,就得买份第三者责任险用来以防万一。
3.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4.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主都应当投保交强险。车主如未投保交强险,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车主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5.扩展资料交强险免责不赔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参考资料来源:-交强险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为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4.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6.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1.购买汽车也是生活中比较重大的支出了,很多人应该知道买汽车的时候也要购买车险的,车险主要指的是交强险,那汽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2.汽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3.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4.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3.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
4.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
5.此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6.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7.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8.2006版老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9.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万元人民币。在1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10.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11.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
12.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与2006版对比,后面斜体字的为2006版费率车辆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元调整前保费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9501,050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1,100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1,000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301,190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2201,300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2701,580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9509508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1,0701,0709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1,1401,14010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3201,320营业客车11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1,8001,80012营业出租租赁6-10座2,3602,36013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2,4002,58014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2,5603,73015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3,5303,88016营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2,25017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2,5202,52018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3,0203,27019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3,1404,25020营业公路客运6-10座2,3502,35021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2,6202,62022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3,4203,42023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4,6904,690非营业货车24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1,20025非营业货车2-5吨1,4701,63026非营业货车5-10吨1,6501,75027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2,2202,220营业货车28营业货车2吨以下1,8501,85029营业货车2-5吨3,0703,07030营业货车5-10吨3,4503,45031营业货车10吨以上4,4804,480特种车32特种车一3,7106,04033特种车二2,4302,43034特种车三1,0801,32035特种车四3,9805,660摩托车36摩托车50CC及以下8012037摩托车50CC-250CC含12018038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400400拖拉机39拖拉机按保监产险53号文件实行地区差别费率待定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13.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 计算。低速载货汽车参照运输型拖拉机17kw以上的费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