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CMS发函广大网站主侵权,并要求高额付费的事情,近期闹得沸沸扬扬。被大家诟病的是其一直对外宣传免费、开源,又肆意以版权主张权利。自认为高明的以为转让版权后可以肆意进行收割,其借版权保护之名,发函收费,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还犯了众怒,遭到广大站长、企业、网友及良知尚存者的口诛笔伐,声讨批判!
如果真如广大网友所搜集信息所说,版权发生过转让。原版权人转让版权后,原版权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将延续,前期对外宣传为免费,大家多年使用,原版权人对广大使用者并未提出异议,同时原版权人将广大使用者视为其用户,原版权人多次公开言论也说是开源免费,并感谢广大使用者,并未视为侵权者,可视为原版权人认可广大使用者,版权转让后亦无权对原广大使用者提出所谓侵权赔偿要求。
从法律层面考虑,其是否有权定性使用者侵权?很多网站主观点认为,其可以告知疑似侵权,如侵权则下线侵权产品,现在私自发函要求付费,就有很大的不正当竞争与敲诈嫌疑了!已有众多收到函件的公司进行了报案,报案是自我保护的一道安全屏障。如果真的是敲诈,省去被敲诈的麻烦,即使进入调解及诉讼阶段,报案信息也可以成为法律证据。如果真的定性是敲诈勒索,不知道这些人又将如何受到法律的制裁!
正常合法的版权诉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问题在于,一些机构和个人趁知识产权侵权裁量尚不完善、不规范之机,将知识产权维权视为一条特别的生财之道,异化为一本万利的暴利生意,甚至衍生出一条黑色产业链!纵容“维权碰瓷”之风,势必吸引更多心术不正之人,既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又会进一步扭曲版权保护的生态,还给正常的互联网创新与发展带来干扰阻碍!恶意诉讼现象已经偏离知识产权法保护版权的初衷,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给“维权碰瓷”可乘之机。转自微信chengxue 悦来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