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观众在搜索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解答,今天纪编为大家聚集10条解答来给大家独家解读! 有89%骨灰级玩家认为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什么时候之日起计算)值得一读!
10条解答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4.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扩展资料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失业保险条例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2.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依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
1.据了解,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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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是多久?
1.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东莞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确定,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1.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依此类推,但最高领取期限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60 -80 。
1.2是对的,我就是干这个的,没错,24个月是18年工龄以上最多领取的期限,二次失业只要交满1年就可以领3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没有领取次数的限制
1.失业金单次申领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但并不限制每个人一生中的申领次数《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1.其中领取条件是: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2.领取时间是: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自愿性失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缴费不满1年并再次非自愿性失业的,可继续按月领取前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
4.相关法规《失业保险条例》第118条分别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其内容为: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5.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6.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7.此外,还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