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观众老爷在搜集关于工伤鉴定去哪个部门申请的解答,今天昌编为大家汇集7条解答来给大家具体讲解! 有78%手游玩家认为工伤鉴定去哪个部门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到哪个部门申请)值得一读!
7条解答1.你好,您要申请工伤认定,要去您工作所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在工地工作时受了伤,属于工伤,那么您可以向工地的负责人请求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地不同意的,那么您可以自己直接去您工作的工地所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要看伤情恢复及伤情伤害的具体情况以及办理手续的进度决定。申报工伤一般60天内劳动局出认定与否的结果,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进行,这个就要看具体情况了,有些长达一年半载的都有,甚至更长。
2.伤残鉴定资料上缴后60天内做出伤残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资料缴给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内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号。
3.算算609060=210天这还不算你工伤医疗期间的时间。所以很多伤残从受伤到结案,长达半年或一年以上的非常正常。拓展资料: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
5.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性质特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词条拓展资料网页链接
1.工伤伤残级别鉴定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4.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5.扩展资料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1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2配置辅助器具确认;3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4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工伤保险条例》
1.根据伤残不同类型需要材料不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带:一委托书二事故责任认定书三身份证或户口四住院期间所有住院病储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住院期间X线片、CT片及报告单。
3.鉴定地点:因为对于伤残的原因不同而有不同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丧失劳动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其主要针对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职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4.地方残疾人等级的鉴定:有户籍地残疾人联合会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时间、科室鉴定;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有处置交通事故的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害等级鉴定;治安、刑事伤害鉴定:有处置事件案件派出所、法院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伤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残疾军人等级鉴定:有民政局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直属荣军医院鉴定伤残等级,这里主要对象为部队才退役的七级残疾军人在鉴定复检,补评定残疾军人的退役军人残疾等级鉴定、退役残疾军人调整残疾等级鉴定和对《残疾军人证》有效期到达时的抽检。
5.扩展资料: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6.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7.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9.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10.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11.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12.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考资料来源:-伤残鉴定中国政府网-工伤保险条例
1.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2.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应让你所在单位在工伤发生30日内向你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社会保险科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本人也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直接向你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社会保险科提出申请。
1.工伤伤残鉴定由司法机关授权的鉴定机构来完成通常各地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制定医疗机构。伤残鉴定可由律师委托,也可法院委托。但鉴定机构要有单位认可,不然其不承认就就要重新鉴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为:先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在规定的期限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鉴定标准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
2.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
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
1.工伤鉴定到劳动局工伤科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然后由工伤科代为提交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然后随机安排伤者职工到所在市具备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然后伤者回家等待通知,领取鉴定结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5.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6.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