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童鞋在查看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出行费的解答,今天伊编为大家汇总3条解答来给大家独家解读! 有87%高端玩家认为交通事故赔偿出行费(交通事故赔偿出行费用)值得一读!
3条解答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3.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
4.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发票,事后用连号发票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
5.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法院才容易确认。交通费支出的范围:)、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事故植物人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