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观众在找寻关于误工费是怎么赔付的的解答,今天畅编为大家精心推荐7条解答来给大家重点解析! 有78%大众玩家认为误工费是怎么赔付的(误工费是怎么赔付的,和住院时间长短有关系吗)值得一读!
7条解答1.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由肇事者进行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扩展资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睢宁县政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2.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需提供劳动合同、误工前后三个月工资证明,纳税证明,误工天数2.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依你所述应当属于第3种情况,依照受理地相同或相近的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算,天数要求对方病假条误工费赔的是受害者在误工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事实上收入没减少的话,是不需要赔的。
需要你自己去调查了解下,如果病休期间其任然在上班并有收入的话,就不用赔了,这个需要你举证。
1.广东胡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时间的计算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误工费计算其他注意事项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4.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5.计算公式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6.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7.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①产业分类标准;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不过各地另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还是要根据各地司法文件和司法精神解释去要求。每个月实际收入是多少就赔偿多少。具体赔偿多少个月就要看医院要求需要休息几个月。
1.误工费区分下列情况进行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确定;无固定收入,有非固定收入证明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本人收入状况的,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不合理的可以参考以下文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
2.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3.”“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其中,①关于“误工收人”的确定。
5.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人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人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人。
6.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7.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B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人;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人。
8.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A的情况下,误工费的赔偿才能成立;如果B≥A,则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这是因为,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人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9.例如:李某为广东省广州市某水产公司的业务员,负责送货工作。有一天早上,他驾车去给一家宾馆送货,在路上不幸与一辆逆向行驶的大货车相撞,李某受重伤。后经有关部门调查,人货车司机为疲劳驾驶,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李某住院治疗1个月,又应医院要求在家静养1个月。李某平时每月的收人是3500元,在这2个月的时间内,李某单位因其歇病假,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1000元。
10.这样,李某可以要求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为:李某误工费赔偿金额=3500-1000×2个月=5000元在这一案例中,如果李某的单位因为李某没有来上班而连基本生活费都不发,则李某可以要求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为:李某误工费赔偿金额=3500×2个月=7000元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
11.“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人,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例如,王某系北京市市民,2000年研究生毕业后,先后去了几个单位上班,但感到自己所学专业不适应这些单位的工作要求,都没有干多长时间,后来就在家耽着,没有再找工作,靠写文章、帮助朋友做事取得一些收人,但收人不固定,好的时候1个月能有6000多元收人,不好的时候甚至2-3个月都没有1分钱的收人。
12.从2001年6月起到2004年5月止,王某通过写稿、帮助朋友办事,所得稿酬、报酬等总计为36万元。2004年6月初,王某骑自行车去商场买东西,在回来的途中被一辆违章行驶的出租车撞伤,造成小腿骨折,住院治疗1个半月,回家后又应医生要求在床上静卧休养1个半月。
13.这样,王某因事故造成3个月的时间没法工作,在计算王某3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时,需要进行如下的计算步骤:第一步,计算王某最近3年的年平均收入,计算方法如下:王某最近3年的年平均收入=36万元/3年=12万元第二步,计算王某最近3年的月平均收入,计算方法如下:王某最近3年的月平均收入=36万元/3*/12月=2600元第三步,计算王某3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王某3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2600元×3个月=7800元上述情况属于受害人虽然没有固定收人,但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人。
14.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例如,钟某系我国中部某省某市一个体户,靠修自行车为生,每年的收人有多少,他自己也不太清楚。
15.2003年8月份,钟某在去县城的途中被一辆违章行驶的货车撞伤,在医院治疗45天。这样,钟某因事故造成45天的时间没法修自行车。在计算钟某45天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时,因钟某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有多少收入,所以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修自行车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假如该地自行车行业上二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为7560元,则钟某45天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第一步,计算钟某的月收人,即:钟某的月收入=7560元/12个月=630元、第二步,计算钟某45天的收人,即:钟某45天的收入=630元月×5个月=945元因此,钟某可以要求的45天误工费赔偿金额为945元。
16.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7.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19.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4.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3.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