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粉丝们在觅寻关于住院一般几天可以报销的解答,今天郑编为大家收罗7条解答来给大家解说! 有78%老师认为住院一般几天可以报销(住院几天能报销)值得一读!
7条解答1.一般而言,单位统一交纳的医保是次月可以住院报销,而个人身份交的医保一般需要交纳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就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2.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将医保病历和医保卡交给医院住院处,这样才可以顺利使用医保统筹帐户,如果因为急诊未能当时提交的,应及时将医保病历和卡交给医院。
3.一般情况下,医保报销有起付线的,按照医院不同级别设立不同的住院起付线,等级越高,起付线越高。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
4.没有达到起付线,报销是得不到支持的。换句话讲,必须在起付线以上才可以报销。达到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报销。另外还有可能有部分药品不在医保范围以内需要自已承担的),因此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还需要交纳一部分现金。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一样。一般在70 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 ,自负20 的比例。
5.打个比方说,住院起付线1000元,500元的自费药,假如说某人的医药费总计5000元钱。报销85 ,自负15 。则医保可以报销=(5000-1000-500)X85 =3500X85 =2975元,这部分钱是不用交的,由医院直接跟医保局算帐;另外还需要个人支付现金=1000 500 (5000-1000-500)X15 =1500 525=2025元,这部分钱是要交现金的。
最简单的就是在住院时初始新农合,在住院结束时结算后直接就能报销,将你多缴费的钱直接就退还给你了。我一朋友他岳母花了17万,出院时结账退了9万。
1.看你交哪种医疗保险决定什么时间报销自己去存档案人才中心交灵活就业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和职工社保相似。
2.参保缴费的第二个月就可以住院报销如果自己户籍所在地交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要问街道社保局是否允许补交今年的,如果允许补交,补交到账就可以住院报销。
3.现在各地是在收明年的医疗保险费,你如果只交明年的,要等明年1月住院才能报销拿身份证、户口本去人才中心或者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如果新参保的,要去社保局办临时社保卡或者领取领卡证明充当临时社保卡,住院时交医院就可以报销
1.只要住院就可以报销的单位首次给你参保,当月交费下月就生效,可以用了,但是,如果你在这个单位之前已经参加了医保,并由于离职导致中断交费超过3个月左右的,那么现在就得等参保满半年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的。
2.报销不是所有的都能报销的,感冒挂点滴是报销不了的,除非你住院住院时跟医生说帮我用医保范围的药是分A药,B药,C类。
A类要就是可以全额按比例报销的,用于普遍治疗的药品。B类药是先自负10 。C类一般是指特效药或者着营养药,是全部自费的医药。
1.每个地方的要求不都一样,比如,有的地方是要求住院日开始的3天内去登记。但不全是住院才报销,个人缴费的一部分不用住院就可报销,住院的主要是大病统筹部分。新农合保障内容: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2.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1.对于新农合的患者来说要想报销住院费用,必须符合住院程序,必须住院还有打针,并没有规定非得住几天!2011年,新农合筹资集标准有所提高,提高到年人均2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00元,农民个人缴费50元。
2.报销比例及封顶线也有所提高。门诊报销比例上调至30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不低于75 、二级医院不低于55 、三级医院不低于45 ,政策范围内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70 ,最高封顶线10万元,达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0倍以上。
3.基本药物、中药饮片(包括院内中药制剂)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提高10 。
我就是在医院新农合上班的,希望这个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1.只要有住院,职工医保看完病以后15日内可以报销。医疗保险报销需要的证件和资料:(一)居民医保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方法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
2.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
3.(二)转诊转院报销方法居民确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需经我市中心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提出转院意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转外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经批准自行转往外地住院的,医疗费自负。
4.转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转院审批表;(2)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3)发票原件(盖章);(4)汇总清单(盖章);(5)医疗保险证。
5.(三)异地安置报销方法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到医疗管理科领取《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寄给异地居住人员,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居住地三所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分别为三级)、内容填写齐全,经医保处盖章确认,交医疗管理科审核后录入医保系统备案。
6.还需提供异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证明。报销方法: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由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报销,报销所需资料包括:(1)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2)发票原件(盖章);(3)汇总清单(盖章);(4)医疗保险手册;(5)本人身份证。
7.每年11月-2月开始受理本年度异地住院费用,于次年初集中报销。跨年度住院费用不予受理。(四)出差、探亲报销方法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因急症抢救住院治疗的,需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告知滕州市医保处备案。
8.未登记备案的费用自负。办理报销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医保处办理。(1)参保人员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2)出差地或探亲方的居住证明;(3)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票据;(4)本次住院的急诊诊断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住院首页、住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及临时医嘱;(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医院印章);(7)患者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9.(五)社区门诊医疗费报销方法参保居民持《居民医疗保险证》到定点社区站(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社区服务站(中心)即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