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老师在搜集关于机动车交强险怎么赔付标准的解答,今天郈编为大家淘遍5条解答来给大家解析! 有78%女玩家认为机动车交强险怎么赔付标准(汽车交强险赔付标准)值得一读!
5条解答1.不管你是主责还是次责,只要你有责任,交强险人伤就赔10000块。超过10000元的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这个时候就要看你的责任来按比例赔付了。主责承担70 左右,次责30 左右。你需要承担的这些钱保险公司都可以报销的。误工费是可以配的,只要医院打出多久不能工作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了。营养费是不能报的,交通费可以报,但是只能是公交车费,没几块钱的,一般也没有会去报,因为还要开发票什么的。
2.续医的话这个要看医生和保险公司具体查勘审核过再说了。扩展资料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3.责任限额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4.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5.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6.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1.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1.建议还是多买点商业险吧,那样保障多些。我来告诉你怎么个赔偿法。也就是有责,你的车辆投保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医疗费:0000元,死亡伤残: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现在对方损失13000元是医疗费。
2.而交强险只有10000元的限额,在扣除部分非社会医疗保险赔偿项目如自费药的情况下,假设2000元自费项目,剩余的11000元只能得到10000元,那么剩下的1000元和自费药2000元就需要由事故双方自行承担,你是30%责任,那就承担900元。
3.这个紧紧说的是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都是属于医疗费限额的,因为已经用光限额了,所以也要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摊。其他误工费、护理费等等,这些费用都属于死亡伤残限额中的赔偿项目,我看这个伤势,应该用不到那么高的限额,用不到11万元,所以这些费用都是可以完全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车损方面,同样,超出2000元限额的,就要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摊了。
1.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3.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4.第九条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5.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