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队友在搜集关于肾病的保险的解答,今天房编为大家精挑4条解答来给大家正解! 有89%资深玩家认为肾病的保险(专门针对肾病的保险)值得一读!
4条解答1.急性肾炎急性肾炎即急性肾小球肾炎,是以急性肾炎综合征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组疾病。其特点是起病急,有血尿、蛋白尿、高血压、水肿等表现,可伴有氮质血症。多见于儿童,男性多于女性。绝大部分患者于发病1至4周经利尿、消肿、降压治疗后好转;4至8周多数化验指标正常。由于急性肾炎常在数月内自愈,所以投保没什么大问题。医疗险:治愈后肾功能、血压、尿液检查正常。同时满足其他健康告知要求,基本都能正常投保。重疾险:只要是急性肾炎治愈,肾功能、血压、尿液相关检查正常,很多高性价比产品可以投保。定期寿险:大多数定寿的健康告知没有询问,可直接投保。慢性肾炎慢性肾炎也就是慢性肾小球肾炎,指蛋白尿、血尿、高血压、水肿为基本临床表现,病变发展缓慢,可有不同程度的肾功能减退,最终将发展成慢性肾衰竭的一组肾小球病。
2.由于慢性肾炎最终将发展成慢性肾衰竭。所以保险公司对其核保非常谨慎,成功投保的概率不大。肾孟肾炎肾孟肾炎的发病率相当高,临床上分为急性和慢性,女性尤为多见。急性肾孟肾炎如果及时治疗,用药恰当,90 以上可以痊愈;慢性肾孟肾炎则较难完全痊愈。医疗险:急性发病超过2年,血压、尿检、肾显像、肾功能均正常,部分产品可除外投保,健康告知宽松的产品可正常投保。
3.慢性投保会相对困难。重疾险:急性已经治愈并超过半年,肾功能正常、无复发,基本上可以正常投保。慢性需要根据检查报告结果来定。肾结石肾结石是晶体物质如钙、草酸、尿酸、胱氨酸在肾脏的异常聚积所致,多见于青壮年,男性发病多于女性。
4.结石较大,移动度很小,表现为腰部酸胀不适,或在身体活动增加时有隐痛或钝痛。较小结石引发的绞痛,常骤然发生腰腹部刀割样剧烈疼痛,呈阵发性。一般而言,5mm以下的细小结石可无症状,能顺利排出,并不影响肾功能。医疗险:手术治愈超过2年,且未复发、肾功能、泌尿系统超声均正常,基本可正常投保。如果未手术,肾功能正常可能除外承保。重疾险:已手术或药物治疗,肾功能正常,未检查出尿蛋白 或尿潜血 ,基本可正常投保。定期寿险:大多数产品的健康告知没有询问,可正常投保。肾积水由于泌尿系统的梗阻导致肾盂与肾盏扩张,其中潴留尿液,统称为肾积水。患者往往长时期无症状,直至出现腹部包块和腰部胀感时才被注意。包块多在无意中发现,一般有囊性感。疼痛一般较轻,甚至完全无痛。这种疾病通常在治疗后可以康复,投保并不是很难。医疗险:大概率无法在线上直接投保。重疾险:治愈半年以上,肾功能正常,血压、尿液检查、肾脏超声均正常,基本可正常投保。定期寿险:定寿的健康告知多数不会询问。肾囊肿肾囊肿是成年人肾脏最常见的一种结构异常,可以为单侧或双侧,一个或多个,直径一般2cm左右,也有直径达10cm的囊肿,多发于男性。
5.据统计,80 以上的肾囊肿都是单纯性肾囊肿,是一种良性疾病,一般不需要治疗。医疗险:单发囊肿,最大直径小于2cm,血压、肾功能、尿常规检查正常,部分产品可正常投保。重疾险:有半年内超声检查,肾功能、血压正常,最大囊肿直径小于5cm,部分产品可正常投保。定期寿险:大多数定寿的健康告知没有询问肾囊肿。原发性肾病综合征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由多种肾小球疾病引起,主要病理变化是因大量蛋白尿漏出、血浆白蛋白浓度降低、水肿和高脂血症。
6.如果患有原发性肾病综合征,投保比较困难,一般是延期甚至拒保。对于肾功能、尿液检查和血压正常的病历,有机会投保。慢性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是一个临床综合征,发生在各种慢性肾脏疾病的基础上,缓慢地出现肾功能减退而至肾衰竭。
投保比较困难,一般会被拒保。
1.如果在城镇的,可以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是在农村的,可以购买农付合作医疗,这些保险无须告知健康状况;个人不建议现在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如果将来肾炎治愈了,可以试着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但一定要在投保书上如实写上曾经患有肾炎,并提供相应的病历资料,然后由保险公司审核是否可以承保,当然了,保险公司有可能是拒保,也有可能是加费承保,也有可能将肾病作除外责任后承保;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时,需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如果隐瞒病情的,将来保险公司查出后是可以不赔的,那损失可就大了;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肾炎等慢性疾病的理赔都会进行调查的。
第现在是否完成康复2年以上,第那怕买保险也保不了疾病,只能买意外。
1.肾小球肾灸简称肾炎,是最常见的双侧性肾小球病变。此病感染是最常见的诱因,并与免疫、遗传、代谢、中毒等因素有关。临床观察肾衰和尿毒症患者有50 左右慢性肾炎发展而来的。核保建议:寿险及重疾:病情稳定、肾功能正常、没有合并高血或大量蛋白尿可加费承保,否则予以延期甚至拒保医疗险:目前仍在治疗予以延期,痊愈3年并复查尿常规、肾功能、血压均正常者可附加不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