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小伙伴们在寻求关于赔偿金是什么意思的解答,今天印编为大家搜罗7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析! 有97%大众玩家认为赔偿金是什么意思(待通知赔偿金是什么意思)值得一读!
7条解答1.死亡赔偿金,是不法对他人的生命造成侵害之后,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一种。本文通过论述,解读了浅谈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精彩内容,为法律快车网交通事故栏目组提供。目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有较多的争议,主要是集中在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财产损害赔偿性质,是否属于死者遗产的范围,能否由死者的债权人主张等方面。
2.笔者认为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精神损害补偿性质,而是财产损害赔偿性质,但是不应作为遗产处理,而且也不能由普通债权人去主张。
3.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偿死亡赔偿金并不是对死者生命权侵害的救济和赔偿。一方面,因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当自然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死亡后,其权利能力即消灭,死者不可能以权利主体资格主张死亡赔偿。另一方面是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仅仅由加害人赔偿金钱是达不到法律对生命权保护的目的的,生命权的保护应该有公法来予以保护。
4.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金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
5.17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补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7.”即上述司法解释在17条规定了死亡赔偿金后,紧接着18条又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方式,说明两者有明确的法律区别。
8.其次,从司法实践来说,把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害补偿性质不利于对死者家属权利的保护。我国审判实践中,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这就会导致在犯罪引起的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的近亲属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或得死亡赔偿金。
9.如果把死亡赔偿金定性为对死者亲属的收入损失的赔偿,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或得相对公正的司法救济。
10.因此,从以上两个方面考虑不能把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害赔偿性质。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的界定取决于如何认识它的性质,即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即由于受害人死亡致其生前依法定扶养义务供给生活费的被扶养人因此丧失了生活来源,范围是被扶养人在受害人生前从其收入中获得或有权获得的扶养费份额。
11.即倘若受害人尚在世,他在未来会将获得的收入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所继承,是因为加害人的行为使这种未来可以获得的财产丧失。
12.赔偿范围是因受害人死亡而丧失的未来可得利益。二者比较,后者的赔偿数额会更高一点,对受害人亲属的保护更周到一些,当然缺点是推测的成分较重。《解释》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确定为收入损失的赔偿,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已经相当明确。因此,《解释》所采的是继承丧失说,这对于审判实践及对受害人亲属相对保护合理的原则两方面看,是合理的。
13.理由:一是我国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了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责任,如果再采有扶养丧失说,就会使死亡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相冲突;二是现行法律规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过低,不足于弥补受害人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三是对于因不法侵害行为导致犯罪的,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以致死者亲属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死亡赔偿金。
14.《解释》界定的死亡赔偿金非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性质,加之采继承丧失说的观点,使因犯罪行为致死受害人的亲属能够得到相对公正的司法救济。
15.需要明确的是,《解释》将死亡赔偿金界定为财产损害,如果受害人因此而遭受精神痛苦,仍有权依据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16.这在《解释》第18条也有相应规定。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由死者的债权人直接主张首先,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17.而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死者死亡时的个人合法财产。因为前面已经说过,死亡赔偿金并不是对死者本人的赔偿,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生命不是财产),又不是对死者生命权的赔偿。
18.可见,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其次,死亡赔偿金是基于对死者绝对权——生命权的侵害而应承担的对其亲属的未来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债权是死者生前与债权人之间因相对法律关系而产生的。
19.两者性质上是不同的。再次,加害人之所以要承担死亡赔偿金的责任,是基于死者的亲属与死者之间法定的身份关系,这种绝对权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任何第三人都负有不作为的义务。
20.而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第三人并不负有必然保护这种法律关系的义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而不得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
21.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属于财产损害赔偿金,是对死者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普通债权人不能直接主张债权,债权人与死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能通过诉讼另行解决了。
1.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227条解除合同,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赔偿金。依据第25条接触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是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于刑事处分的。
3.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有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两者并非相互排斥,可以在一定情形下并用。根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的解释》第15条,有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度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老哦你跟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如果是在劳动法范畴,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所给予的补偿,而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对于劳动者所作出的赔偿,带有惩罚性质,且计算的方法是不一样的,二者也是不能共存的,支付了补偿金就不用支付赔偿金。
1.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2.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给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3.可以给大家一个简单的区分方法便于理解,即如果是合法的劳动关系解除,一般涉及的是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的劳动关系解除,一般涉及到的是赔偿金。
1.赔偿是指有违法行为造成对方人身或是财产有损害的,而补偿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对合法的民事行为但是对对方造成一定损失的情况下进行的。
1.经该市医学会鉴定,李某的死亡与T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方需承担轻微责任。
2.但是死者家属坚持认为,院方存有严重误诊,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3万余元。
3.法院判决经法院审理,结合李某治疗的具体过程以及该市医学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的分析情况,法院最终做出认定,院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对李某的死亡应承担相应责任。
4.根据以上认定,医院的赔偿责任已无疑义。但就如何赔偿,尤其是死亡赔偿金该不该支付,医患双方又发生巨大分歧。李某的家属认为,院方因医疗侵权行为导致患者死亡,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而医院认为,该病例属于医疗事故,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并未规定“死亡赔偿金”的项目,故其无需支付这笔费用。
5.依据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李某疾病本身的凶险性、被告医疗过失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结合该市医学会确定的责任程度,法院确定由被告对本案医疗事故承担30 的赔偿责任。
6.律师解答:首先,要向当地劳动和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如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该条规定中区分了两种标准,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但并没有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
7.虽然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公布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明文规定:“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1年的,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8.但这种做法尚未在全国各地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中达成共识。因此,审判实务中就死亡赔偿金的问题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同一级基层法院对在两个案件中,对同样的事实却先后作出两个截然不同的认定,适用不同的标准,从而作出两个完全相反的判决,有损司法权威。
9.阅读全文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及法律依据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及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0.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条文解释该条是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内容较简单,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再乘以相应的年限即可。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阅读: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阅读全文
1.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2.民事赔偿是指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财产权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后,依法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当投资者要求赔偿的请求以诉讼形式诉至人民法院时,则这种诉讼构成了证券市场特有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特点及其必要性证券市场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有其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点:第一,从赔偿金额巨大。
有权利就必然有救济。当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既要建立一种民事赔偿的救济措施,又要建立对不法行为人的惩戒措施。前者通常表现为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后者则表现为行政处罚和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