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亲们在检索关于申请理赔需要多久的解答,今天太编为大家搜聚9条解答来给大家阐述! 有87%大众玩家认为申请理赔需要多久(一般理赔需要多久)值得一读!
9条解答1.《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3.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4.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5.也就是说自保险公司立案开始必须三十日内结案,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案情简单,手续齐全1-7个工作日就可以结案。
保险理赔时间有长也有短,有可能在10天内处理完毕,有的也许需要30天,也可能会更长的时间。如果理赔资料准备齐全,情况不那么复杂也许,解决起来就比较简单,耗费的时间就会缩短。案情复杂导致理赔周期长只是个别现象,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都是因为材料不齐全导致的理赔延期。所以,建议在准备理赔资料前,咨询一下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确保资料齐备。如果资料准备齐全,想理赔速度就会很快。
影响理赔速度的主要是出险情况和理赔资料是否齐备。一般的健康险理赔10天内结案。如果保险金额高,病史含糊,情况复杂则需进行调查,理赔周期也相应延长。死亡或全残理赔的过程比较复杂周期通常在30天左右。若发展到诉讼,理赔时间就难说了
1.看事故大小不等,3000一下无人伤的三天之内,有人伤的一周左右,赔款额度越大时间越长,涉及人员住院或伤残的要待伤者出院后或定残报告出来手续齐全后才能理算,相对来说时间会长些
首先是有个理赔的过程。等你伤好了出院了,拿着医院的单据,找到肇事司机让他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在这期间,保险公司是有备案的。然后在进行理赔,像这样的事故交警会介入,让交警开具个事故裁决认定书。
1.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般一个月内能赔下来。理赔程序: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公司要求:24小时内报案72小时内定损2年内办理材料递交那么晚了,给分吧
1.涉及人伤的案子,只要资料齐全,提交保险公司大概15天就要赔付的了,如果15天都不赔付的话就直接95512投诉,平安比较注重客户满意度,而且理赔人员和经理的工资奖金和投诉量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一接投诉马上就处理···因为我就是平安做理赔的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 的赔偿责任。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3.(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赔偿标准》第九条的规定计算,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退休和不退休主要的区别在“误工费”的补偿上,因为没有导致收减少,所以没有误工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