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粉丝们在查阅关于车上强制险标志不用贴了吗的解答,今天苑编为大家综合4条解答来给大家深度剖析! 有89%学生认为车上强制险标志不用贴了吗(汽车强制保险标志不用贴了吗)值得一读!
4条解答1.强制险标志要贴在车上。车辆上路行驶,只要风挡玻璃张贴了交强险标志,交警就能快速的知道车辆是否投保,而不必拦停车辆,拿出交强保单检查,对双方来说,都减少了麻烦。
2.所以,对交强险标志张贴的基本要求就是风挡玻璃右上角。如没带且无法查到信息则对车辆进行暂扣,等拿齐手续后在领车,如无交强险应该是罚款2000元。扩展资料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具体为: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系数,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52号执行。
5.保险费的计算办法: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按如下标准计算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强制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2.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4.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扩展资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5.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6.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现在交强险和年检标志还是要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放置”包括多种方式,比如,放在车内、随身携带的包内,贴在车窗玻璃上等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粘贴”也属于“放置”方式的一种,两个法规之间并没有冲突,只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得更加细致、具体。
交警在处理没有粘贴两个标志的行为时,主张采取教育、警告后放行的方式。如果驾驶员提供不了合法标志,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暂时扣车,对车主进行处罚后再退还车辆。
1.有电子保单后,就不需要贴交强险标志了。以云南为例,在实施电子保单后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过程中,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查询电子保单、电子标志信息,对已经投保交强险且经查验无误的,不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予以处罚;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快处过程中,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核对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信息存在并有效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纸质交强险凭证。
2.扩展资料:实施电子保单后简化办事手续,实现办事更便捷、服务更优质、管理更规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保险消费者的体验感。
3.公安交管业务无需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保单变更、车险理赔,不需提供纸质保险凭证。在云南省内投保且在省辖区内行驶的车辆,无需再粘贴纸质交强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查验。
4.电子保单可随时查询、下载、打印使用,有效降低损毁、遗失风险。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重磅!
5.云南人注意,明天起车玻璃上不用贴交强险标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