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买了意外险工伤怎么赔偿(厂里买了意外险工伤怎么赔偿的法律规定)
runsly
03-09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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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童鞋在搜索关于厂里买了意外险工伤怎么赔偿的解答,今天鞠编为大家精心挑选9条解答来给大家解答疑惑! 有98%大佬认为厂里买了意外险工伤怎么赔偿(厂里买了意外险工伤怎么赔偿的法律规定)值得一读!

9条解答


一.单位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保险公司如何赔尝?

1.公司为职工缴纳了社保工伤保险,当发生工伤时的相关费用是由社保的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和商业保险公司没关系当然社保基金是否有保险公司参与这个国家社保基金管理的事情和我们无关,企业是否还要支付或赔偿给员工的其他费用你可以参考一下社保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有详细的规定。

2.如果你个人或者你的单位为你另外购买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并且有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障,那么保险公司也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你报销或给付相关的费用,如果构成伤残的商业保险公司也要支付赔偿金和社保工伤保险以及单位所应支付赔偿金不冲突,但是对于医疗住院等费用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应该先报社保,社保不能够支付的再到保险公司报销。

3.另外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医疗住院等费用不可以重复报销,这里我也简单的解释一下:因为看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是有数的有相关的票据,无论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在报销时都是要把相关的票据收去的,你在社保报了票就被社保拿走了也就没有办法在到保险公司报了,相反也是一样;而伤残赔偿,只要达到伤残等级凭鉴定结果就可以领取赔偿金,因为人的寿命和身体是无价的,没有人能够给因身体致残所造成的损失开发票,所以企业也不能够因为保险公司赔偿了就不再赔了,这也要分开算

二.我是工伤,单位交的意外险这块怎么索赔

1.工伤是由工伤保险予以赔偿的,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则由单位直接赔偿,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以下是工伤认定程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3.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三.企业给员工买了意外保险出现工伤怎么办

1.员工在出现工伤事故之后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处理,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和单位是否给员工购买意外保险没有关系,员工需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意外险可由单位进行报销。

2.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如果以此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工伤流程如下: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5.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6.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公司给员工买的意外险,在发生员工工伤该怎样报,流程是怎样的

1.工伤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会在六十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意外险申报:按所签订的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的要求申请保险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单位上了意外保险,出现了意外,已定为伤残,都有什么赔偿

1.法律依据编辑2013年前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2013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4.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5.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6.赔偿计算编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工亡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8.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9.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赔偿项目编辑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10.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13.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14.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15.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16.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17.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18.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六.工伤意外险赔偿标准

1.首先,从性质上说,工伤保险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具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将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2.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属于商业保险,其规范调整属于商法部门,不具有强制性,保险的赔偿金额可根据投保金额大小而不同,体现缔约自由性。

3.其次,从缴费标准看,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定统一的缴费标准。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要考虑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需要。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则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一次性赔付保险金,其保障水平是依据合同和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最后,从承担责任的主体看,建立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风险,调动社会力量以保证用人单位损失减少,因此,用人单位在缴纳一定数额保险费后,最后由国家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

5.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是由保险公司从收取的保费中支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6.按照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职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七.老板给员工买的工伤意外险,工伤了员工该得到那些赔偿

1.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唯一不同是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的费用,将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具体的赔偿金额,与伤者职工个人工资和伤残等级,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建议领取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拨打12333咨询所在地工伤补偿标准后,自行计算。

八.公司只交了工伤意外险,伤残十级该咋赔偿

你好,意外险的可以拿,工伤赔偿那部分还是要公司出,就是意外险和工伤赔偿都可以领取

九.工伤保险中的意外险怎么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国家强制性给劳动者购买,个人不缴费。而团体意外险也是单位购买,是员工因公发生意外时,根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障情况来确定理赔金额。如果属于工伤,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事故鉴定,获得赔偿。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中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了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其他情况(伤残待遇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级别和赔偿项目的会有所不同。不同地区的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也会所有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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