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看众们在寻找关于施工人员短期意外保险的解答,今天化编为大家四处寻觅5条解答来给大家具体介绍! 有98%高手认为施工人员短期意外保险(建筑工人短期意外保险)值得一读!
5条解答1.团体意外伤害的保险责任简单说来是指被保险团体中的任何一人或几人因为意外事故不幸身故或致残将获得投保金额各公司自行选择或相应比例的赔款。
2.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是指任意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伤害,不一定要致残,产生的医疗费用在规定范围内,扣除免赔额通常是一百元后,保险公司给与报销。
3.举例而言,某公司为所有员工投保了一年期2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和5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某次施工事故中身故两人,每人获赔20万元,伤残一人,经鉴定属于二级残疾可获赔15万元,另有一人受伤,但不构成残疾,在指定医院花费5300元进行了治疗,且无超常规用药,则可获得5200元赔偿。
4.这一险种在建筑施工中非常必要,一旦事故发生,可以使建筑单位很大程度地避免损失。在购买中也很有讲究,因为各家公司的保险责任都是相同的,费率差异也不大,主要看公司的赔付能力和后续服务规则、水平和手续的繁杂程度,如是否可以随时更换人员,理赔的手续是否复杂,工作时效如何等。
不知道你所在的地区,通常几个中字头的大公司都还不错:人保、平安、太平洋等。保费跟施工风险程度、购买的额度、保障的时间长短等有直接关系。购买时看清楚是否允许建筑施工人员购买、保费是否对应正确、准确提供人员信息,避免理赔纠纷。详细情况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这应该是工程队为共工作人员投保的意外险吧,是团体意外险的一种。这是单位为员工投保的,主要保障工作期间的安全。如果您觉得意外险不够,还可以自己去保险公司投保,因为意外险可以重复投保,并且有叠加报销的好处。关于意外险选择,可以参考这里:
1.有营业执照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保险》,可以按人数、工程造价、施工面积这三种方式投保;或者购买《建筑行业工伤保险》,这个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始实施。
还要看当地主管部门对这个意外险有什么具体要求,牵涉到开工进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按实际人员、各人具体工种购买个人意外险即可。
1.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及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了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项目部的后顾之忧,促使项目部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2.凡项目部承建的工程,各项目部必须为本项目部职工集体投保。保险范围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项目部指派到施工现场以外从事有关活动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3.保额按保险合同执行。保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暂定为00元/平方米。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自保险项目部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部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停顿,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项目部接到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项目部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项目部确认同意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
工程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各项目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将保费交到项目部安全科,由安全科统一办理保险手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到保险项目部指定医院就医。保险责任免除按保险合同规定执行。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项目部安全科及建设局安监站。由建设局安监站确认伤亡人员情况,并与保险项目部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
看保额多少,所以保费也不一样,现在有20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