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童鞋们在搜罗关于北京汽车尾号限行几点到几点的解答,今天包编为大家收集4条解答来给大家阐述! 有97%游戏一哥认为北京汽车尾号限行几点到几点(北京车辆尾号限行几点到几点)值得一读!
4条解答1.限行时间:7:00-20:00工作日2017年12月北京尾号限行规定:周一6周二7周三8周四9周五0周六周日不限限行时间:7:00-20:00工作日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1.2011年1月9日起——2011年4月9日止,尾号限行规则: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停驶3和8停驶4和9停驶0和5停驶1和6停驶2和7
1.从10月11日开始,五环以内开始限制,但是和以前不一样,周一是尾号为6的不能开,周二是周三是周四是周五是0,尾号为字母的均按0算,节假日和周末没有限制。
1.是从早上7点到晚上8点,交管局的网上有写。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有关安排,为改善首都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经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4月11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部分机动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2.二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本市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证和通行证。
3.三本市黄标车按车辆注册月份每3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具体如下:初登日期为10月的黄标车每年10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11月的车辆每年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12月的车辆每年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4.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5.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6.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行驶证;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7.外省、区、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初次办证后延期或者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8.下列进京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9.二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三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10.四全天禁止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五挂车以牵引车指有动力的拖车车型和号牌为准进行管理。六对于外省、区、市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行驶;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11.七下列进京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军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运车辆。未粘贴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继续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远郊区县城关镇黄标车禁行及其它机动车禁限措施和禁限道路范围,由远郊区县政府负责确定并对外公告,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区域周边设置禁令标志。
1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机动车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对于机动车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2014年3月25日参考资料管理措施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