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观众在搜求关于怎样申请失业金领取的解答,今天桓编为大家网罗9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析! 有78%学生认为怎样申请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值得一读!
9条解答1.在交保险的地方领取,必须符合下面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以上个人非自愿失业,主动辞职不符合办理了失业手续下面有个更详细的。
2.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请看劳动部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4.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5.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6.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7.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8.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9.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第十二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0.第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1.第三章失业保险金发放第十四条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12.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13.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15.第十六条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16.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第十八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7.第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应当注明失业人员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原因等内容。
2.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向哪个机构提出申领申请等。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进行审核,内容包括:1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2是否进行求职登记等。
4.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异议时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1.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由其失业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应当注明失业人员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原因等内容,并告知失业人员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经办机构提出申领申请等。
2.2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7日内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手续。
3.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手续。
4.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就不能领失业金了。您可以把失业保险接续到一起,如果不幸,您在新单位缴费满1年以上,又中断就业了,前提是非您本人意愿(个人辞职的不行),可以向失业保险所申请领取失业金,手续材料单位出,一般就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表等,领取的金额和期限和您的参加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有关,缴费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您的缴费年限计算就可以把在之前单位的累加到一起计算。一个月的失业金秦皇岛这边还不到400块。并且申领失业金是有时限的,一般不超过60天。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以下是秦皇岛失业保险领取的流程,仅供参考: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3.失业人员拿到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后,应先到当地规定的失业登记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于60日内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其他材料。
5.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6.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1.个人主动离职时无法领取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单位和个人必须连续缴费最少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求职要求的。
1.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关系证明必须注明非意愿辞退、合同期单位续签等原才能够领取失业金自辞职能领取失业金失业金领取必须已单位解除劳关系且非意愿解除劳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自辞职或者合同期续签能领取失业金具体:一能能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列条件失业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单位本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二非本意愿断业;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求职要求二领少:失业员失业前所单位本按照规定累计缴费间满一足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二月;累计缴费间满5足一0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吧月;累计缴费间一0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二四月重新业再失业缴费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超二四月三领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提供解除劳关系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员经失业登记培训能领取失业金般办理失业月领取打卡发放按月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办理流程建议咨询社保机
1.首先要强调一下,失业金领取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是你自己辞职的话是不可以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程序:单位应当在你办理完离职手续15之内,将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档案、失业人员申报表等提交给社保;你自己应当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个人身份证、照片若干到社保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
任何一方逾期即视为放弃
1.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与福利相结合的制度,它是给投过失业险金的失业的人提供一种保险赔偿的制度。失业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不断的尝试和改革,一步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呢?
2.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3.终止就业并非本人意愿;4.有求职要求,进行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新规定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低收入人员工资水平的要求,我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发放标准为291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标准为312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放标准为354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374元;5.从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年后,发放标准一律按291元发放。
4.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哪些程序?
5.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天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手续。
6.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享受多少医疗补助金?
7.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60%-80%予以报销。
8.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住院治疗或者连续门诊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总额2000元以上,其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支付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按照医疗费的80%予以补助,但补助金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
9.失业后,哪些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0.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其一个月能够领取几百元左右,即最低生活水平。如果说购买了失业保险,你还可以申请失业补贴金。同时,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2.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