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观众老爷在寻觅关于深圳工伤赔偿标准的解答,今天胥编为大家综合6条解答来给大家剖析! 有89%土豪玩家认为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深圳工伤赔偿标准2021)值得一读!
6条解答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计算。
4.计算:本人工资X13=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广东省的标准,分别为6个月和25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6 25=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3项相加。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4项相加。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4.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 支付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金深圳为5个月的本人工资。
1.根据深圳市2009年赔偿标准:适用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发生的工伤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904元最高为260712元,最低为52142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91068元最高为1173204元,最低为234641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4315元最高为162945元,最低为32589元=532287元。
2.一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596861元,最低为319372元。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9662元最高为238986元,最低为47797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69342元最高为1108026元,最低为221605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0694元最高为152082元,最低为30416元=499698元。
3.二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499094元,最低为299819元。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420元最高为217260元,最低为43452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47616元最高为1042848元,最低为20857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7073元最高为141219元,最低为28244元=467109元。
4.三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401327元,最低为280265元。四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5178元最高为195534元,最低为39107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25890元最高为977670元,最低为195534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3452元最高为130356元,最低为26071元=434520元。
5.四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303560元,最低为260712元。五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7936元最高为173808元,最低为34767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81050元最高为543150元,最低为10863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6210元最高为108630元,最低为21726元=275196元。
6.六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825588元,最低为165118元。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694元最高为152082元,最低为30416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44840元最高为434520元,最低为86904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8968元最高为86904元,最低为17381元=224502元。
7.一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673506元,最低为134701元。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3452元最高为130356元,最低为26071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0525元最高为271575元,最低为54315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1726元最高为65178元,最低为13036元=155703元。
8.七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467109元,最低为93422元。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210元最高为108630元,最低为21726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54315元最高为162945元,最低为32589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484元最高为43452元,最低为8690元=105009元。
9.八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315027元,最低为63005元。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8968元最高为86904元,最低为17381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8968元最高为86904元,最低为17381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7242元最高为21726元,最低为4345元=65178元。
10.九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95534元,最低为39107元。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726元最高为65178元,最低为13036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4484元最高为43452元,最低为869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621元最高为10863元,最低为2173元=39825元。
十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19475元,最低为23895元。
1.社保局赔付: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鉴定工伤残疾八级后,按规定八级伤残享受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2.按照社会保险赔偿标准,2006年7月后发生的工伤,赔偿标准为16200元/月,社保站赔付总额为16240。
3.公司赔付: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2006年深圳市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50元/天,我公司需补助住院期间伙食费35元/天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五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4.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计发十五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计发四个月。
5.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公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当月支付。
6.停工留职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赔偿基数都是1624元,八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24×15=2436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24×4=6496元。
7.医疗期要发放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费35元/天,这四笔钱都要赔偿的这是最低的,如果他的工资高于162要按照他的工资进行赔偿,不能按照1624进行赔偿
1.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4.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6.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7.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8.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9.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1.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12.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1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14.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1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16.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第四十二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17.第四十三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深圳市2009年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发生的工伤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904元最高为260712元,最低为52142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91068元最高为1173204元,最低为234641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4315元最高为162945元,最低为32589元=532287元。
18.一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596861元,最低为319372元。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9662元最高为238986元,最低为47797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69342元最高为1108026元,最低为221605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0694元最高为152082元,最低为30416元=499698元。
19.二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499094元,最低为299819元。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420元最高为217260元,最低为43452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47616元最高为1042848元,最低为20857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7073元最高为141219元,最低为28244元=467109元。
20.三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401327元,最低为280265元。四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5178元最高为195534元,最低为39107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25890元最高为977670元,最低为195534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3452元最高为130356元,最低为26071元=434520元。
21.四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303560元,最低为260712元。五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7936元最高为173808元,最低为34767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81050元最高为543150元,最低为10863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6210元最高为108630元,最低为21726元=275196元。
22.六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825588元,最低为165118元。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694元最高为152082元,最低为30416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44840元最高为434520元,最低为86904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8968元最高为86904元,最低为17381元=224502元。
23.一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673506元,最低为134701元。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3452元最高为130356元,最低为26071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0525元最高为271575元,最低为54315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1726元最高为65178元,最低为13036元=155703元。
24.七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467109元,最低为93422元。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210元最高为108630元,最低为21726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54315元最高为162945元,最低为32589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484元最高为43452元,最低为8690元=105009元。
25.八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315027元,最低为63005元。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8968元最高为86904元,最低为17381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8968元最高为86904元,最低为17381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7242元最高为21726元,最低为4345元=65178元。
26.九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95534元,最低为39107元。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726元最高为65178元,最低为13036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4484元最高为43452元,最低为869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621元最高为10863元,最低为2173元=39825元。
27.十级伤残赔偿总额最高为119475元,最低为23895元。说明(此表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深圳市09年统计局公布的0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454元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