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诸君在询问关于怎么看保险保额是多少钱的解答,今天肖编为大家汇合10条解答来给大家解析! 有78%学生认为怎么看保险保额是多少钱(保险的保额和保费怎么看)值得一读!
10条解答1.保险金额,在寿险和财险合同中都有此项,说的投保时保单里载明的保障的额度,出险时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付,根据险种不同佩服金额会等同于保险金额或小于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是在财险保险合同中才有的,指的是保单载明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就是这个物品值多少钱。投保时一般都是保险金额等同于保险价值来投的,如果投保时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了,超过部分是无效的。
1.保险金额又称投保金额,是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计算赔款金额的基础,也是保险人计算保费的依据。
2.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3.投保时保险车辆按本地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新车购置价,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2)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投保时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期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家庭自用汽车的折旧按月折旧率计算,不足l个月的,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3)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保险金额选择确定后,保险人在保单中予以明确,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车辆损失险的相应赔偿责任。
1.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额特约险。
2.一般来讲,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来确定: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3.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的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扣除一年,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但通常最高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所支付赔偿金额的多少和被保险人所获得的损失弥补程度。
4.如果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保险车辆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车辆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在实际损失内承担比例赔偿责任。
5.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新车购置价,保险车辆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车辆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部分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6.鉴于保险车辆部分损失的几率远远大于全损,为使被保险人的风险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建议投保人按新车购置价足额投保。
7.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自己所面临责任风险的大小,按条款规定的档次选择确定。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投保人还可视自己的需要,选择投保一种或多种附加险,具体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可参考保单中的规定或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1.企业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金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金额,亦即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金额。不同性质的财产投保时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是不同的。1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依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将固定资产投保时,其保险金额确定的方法有三:一是可以按帐面原值投保,即可以将帐面原值作为保险金额;二是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帐面原值加成数作为保险金额;三是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即按重置重建价作为保险金额。
2.2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根据《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规定,流动资产投保时,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帐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帐面余额投保。
3.就是说,流动资产投保,保险金额的确定办法有两种:一是以近12个月的平均帐面余额为保险金额,二是以最近帐面余额为保险金额。
4.3已推销或未列入账面的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这些财产投保时,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即可以将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财产实际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5.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采用定值保险方式,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对保险货物的实际价值事先议定,作为保险金额的依据,载明于保险单上,确定这个价值通常使用下面两种标准:1目的地成本价。
6.所谓目的地成本价是指货物的购进价格包括发货票价或调拨价加上运达目的地的一切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及税款等费用。
7.所谓目的地市价是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销售价格,也就是到达目的地的实际成本价再加上合法的利润。寿险保险对于补偿性的保险合同,按照补偿原则的要求通过损失补偿使被保险人在经济上恢复到损失发生前的状态。
8.人寿保险是给付性的定值保险合同,不适用于保险的补偿原则,传统的人寿保险保单的保险金额就是保单的死亡给付金,因此,寿险保单保险金额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
9.在寿险保单中没有任何限制保险金额的规定,也不存在对保险给付金额进行限制的保单条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寿险保单对保险金额的确定没有任何限制。
10.购买人寿保险的目的应该是通过死亡保险金的给付使被保险人的亲属和家庭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在经济上获得的给付和以前保持在相仿水平。
11.这就是确定寿险保额的原则。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是购买寿险保单的前提条件,由于可保利益是一种不确定的利益,因此要分析被保险人的提前死亡给投保人或受益人带来的经济影响,虽然很多情况下,这种经济损失是无法确切进行衡量的,但是可以通过需求法和人生价值法来衡量被保险人发生提前死亡产生的经济困难和负担,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并且将这种损失程度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
1.找一张你买的产品的宣传彩页在彩页最后一页有个表格大概横着的是保险期限上面找到你那个20年缴的那一列然后横向大概是年龄段在里面找到你购买产品时的年龄段也就是28岁应该是25~30那一行的然后找到两组数据的交汇点那个数字就是每1000元的然后20*2097*所查数据就可以了至于那张彩页可以找你买产品的保险公司或者干脆有的银行就有那种彩页要不然就用最简单的办法你的保险合同上应该有客服电话打那个电话问一下就可以了
应该类似于财产保险,按比例对应之前约定的保额进行赔付的
现在保险合同上都载明保险金额,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
1.财产类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实际价值确定,人身保险因为人的价值是不可用金钱计算的,这样就是按照投保人的能力确定,您觉得您和身价高,交得起保险费,就买高一点,不然就买低一点。
1.一个人到底应该购买多少人寿保险,即如何确定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这是一个难以精确回答的问题。因为与财产保险不同,人寿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它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尽管也有学者提出了一些计算方法。
2.通常,我们在选择保险保障金额时,主要根据自身对保险保障的需求大小以及自身对保费的负担能力大小这两个因素来决定。
3.在考虑保险保障的需求大小时,您首先应明确自己的角色--您在家庭中的地位、责任、作用以及经济贡献如何?
4.然后估算出您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可能产生的最大费用需求,例如医疗费用、养老费用、遗属生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等,再减去目前的社会保险可以提供的额度例如单位提供的保险以及自己可能承担的额度如储蓄、投资所得、亲友捐助等,即得出应该由商业保险来补充的额度。
5.一般地说,这样估算出来的保额数字是比较大的,以此来投保会获得比较充足的保障,与此同时,相应的保险费也可能比较高。
6.如果对您来说这一负担并不很重,不妨以此保额投保;如果您感觉保费支出压力过大,则可以适当降低保额或者选择交费期限更长的交费方式同一险种、同一保额,交费期间越长,则每期保险费越便宜。
7.风险导致的费用需求-社会保险金=商业保险需求上述方法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显得比较繁琐。这里还有一个简便方法可供参考:有的专家建议,从收入水平来考虑,保险金额可以考虑为被保险人自身年收入的5-10倍;保险费可以考虑为投保人年收入的10 -20 。
8.当然,您可以使用我们的保额评估工具,它根据您的需求给出相应答案,您可以再结合收入考虑。最后要注意的是,您的保险需求与保费负担能力,都有可能随着家庭结构、收入以及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您所需要的保险数量也会相应变化。
对此,建议您对保险单定期进行检查,适时加买保险或考虑其他措施,使您始终拥有合适的保障。
1.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确定的方式:固定资产对于投保的固定资产,确定其保险金额的方式主要有四种:按照账面原值投保;按照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按照重置价值投保;协商确定(一)按照账面原值投保即在投保时将固定资产帐面原值作为保险金额进行投保。
2.在投保时,应选择距离保险起始日最近的一期账面原值,这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避免资产变动带来的影响。购入的固定资产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值是以买价或者租赁合同,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费等计价;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成本作为原始价值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账面原值加上改建、扩建支出和扣除变价收入的余额计价;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固定资产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固定资产的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来确定的价值计价;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值计价,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净值。
3.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达与投出单位账面价值的,以评估确认数字作为固定资产原值。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投保,由于企业在不同时期构建的固定资产原值与投保时的价值差异较大,发生部分损失后修复费用往往大于固定资产原值,在实际操作中不易掌握。
4.(二)按重置价值投保重置价值是指企业如果重新购置某项固定资产预计所需的全部支出。由于企业在不同时期购建的固定资产价格差异很大,用重置价值可以准确估算出目前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和规模。
5.根据会计核算准则,已经计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其价值一般已能任意变动,除非资产产权主体或者经营、使用资产主体发生变动,如企业拍卖、转让、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合资以及破产清算或结业清理或者对于盘盈、接管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因无法确定固定资产原价时,才可按重置价值计价。
6.重置价值除上述特殊情况外,不能反映在会计帐面,因此在投保时,重估企业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不宜做到,而出险后再对受损固定资产重估重置价值难度也很大,技术上也难以处理而且容易造厂双方估价扯皮,故一般不采用。
7.如果要按照重置价值投保或者部分固定资产按照重置价值投保,要按固定资产项目分别列明清单。(三)按照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即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基础上加乘一定系数(如110 )后得到的数字作为保险金额。
8.该方式能够使保险金额趋近合理,在投保时既可明确足额投保,有可避免出险后繁琐的估价和不必要的扯皮。目前较为普遍的加乘系数是1(110 ),在实际操作中,常采用附加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10 资产增加条款)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保险双方对固定资产价值确定存在疑义时,也可按照协商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流动资产按最近十二个月帐面平均余额投保,或采用分期结算,或采用一次结算。存货是流动资产中可保财产的最大项目,按照实际成本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