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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解答1.最简单的方法,打参保的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询问,然后会有理赔和你联系,你向他们说明事故过程,问他们理赔需要什么资料,让他们给你写个清单,另外问一下他们有什么注意事项,然后再留下他们的电话,有事随时联系他们。
1.保险理赔,分为很多种。也不知道你是问那一类的。寿险类的主要有:意外、医疗保障、重疾、投资理财、教育、养老等财险类的主要有:公司企业类的,个人房屋与固定资产的,车辆商业险与交强险的,投资经营的。
2.不同的险种,理赔手续也不一样。你需要根据保险产品的类型,登陆该保险公司的官网,查询理赔手续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几个注意的问题:注意保险理赔时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获知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的方式有三种:上门报案、电话报案、营销员传达报案。报案内容应包括如下事项:报案人姓名、电话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被保险人姓名、保险险种及保险单号;出险性质疾病或意外、日期、地点、原因及事故的经过。
3.其次,确定此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或业务员会告知客户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客户也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向业务代表咨询或拨打公司的语音电话进行再确认。以寿险为例:若发生的事故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客户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需持相应的证件到保险公司理赔。
4.若涉及被保险人可在多处获得赔偿的情况,申请人须事先出示单位开具的医疗分割单,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单位已支付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提供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依据上述文件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5.最后,客户或委托人将理赔所需单证交到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将进行审核、计算,确定赔付金额,处理完毕后电话通知客户前来领取理赔金。
遇到一些简易案件和常规非调查案件,在单证齐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工作。对理赔额度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交通事故出现索赔是理所当然的,也是保险公司应该为投保车辆提供的必要援助。但是在我国投保容易索赔难,这是目前车辆保险业中的现状。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利益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少车主对车辆索赔缺乏必要的常识,所以引起索赔时的困难。
2.引起这种困难,既可能是投保对保险条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事故发生后处理方式不当造成的。投保时不认真考虑只是留下了隐患,而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则真的是损失惨重。交通事故赔偿中心提醒车辆保险中赔偿的额度、指定维修厂家的修理质量、车辆丢失后的赔偿金额,赔偿的期限,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标准和工作流程,熟悉这些,既可以为您选择投保的公司作参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险后做到心中有数。
3.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3不属于除外责任;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4.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5.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
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索赔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一定要注意汽车保险索赔的步骤:第一步,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上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2.第二步,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投保人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第三步,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3.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出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第四步,赔付规定的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4.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第五步,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投保人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理赔流程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6.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7.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扩展资料:理赔原则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参考资料来源:-保险理赔
1.索赔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即保险人根据事故鉴定结论对被保险人实行部分赔偿。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 ,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 ,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
2.因此,并非出事故,保险公司就全部赔偿。如此项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即可在任何情况下享受100 赔偿。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件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一般在10天以内。赔款必须在1年内领取,否则将做放弃处理。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及步骤一般包括:A受理报案受理报案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将事故情况登录备案。
2.一般来讲,报案是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必要时可介入调查,尽早核实事故性质;同时保险公司又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及事故情况,告知或提醒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并对相关材料的收集方法及途径给予指导。
3.B受理材料、立案受理立案就是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理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交材料或保险公司确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4.在立案环节中,保险公司的立案人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会当即告诉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清晰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处理案件大致所需要的时间,并告知保险金的领取方法。
5.C调查调查是保险公司通过对有关证据的收集,核实保险事故以及材料的真实性的过程。调查过程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及机关的配合,申请人的配合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否则将影响保险金的及时赔付。D审核审核就是指案件经办人根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事实、确定保险责任后、精确计算给付金额,作出理赔结论的过程。
6.E签批签批是指理赔案件签批人对以上各环节工作进行复核,对核实无误的案件进行审批的过程。F通知、领款案件经过签批环节后,保险公司就可以通知受益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前来办理领款手续了。
7.汽车保险理赔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8.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
9.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
10.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
11.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
12.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 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 。
13.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14.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1.投保容易索赔难,这是目前我国车辆保险业中的现状。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利益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少车主对车辆索赔缺乏必要的常识,所以引起索赔时的困难。
2.引起这种困难,既可能是投保对保险条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事故发生后处理方式不当造成的。投保时不认真考虑只是留下了隐患,而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则真的是损失惨重。赔偿的额度、指定维修厂家的修理质量、车辆丢失后的赔偿金额,赔偿的期限,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标准和工作流程,熟悉这些,既可以为您选择投保的公司作参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险后做到心中有数。
3.······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3)不属于除外责任;(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4.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5.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
6.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赔偿费用。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作价归还被保险人,同时在赔款中扣减。
7.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8.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9.事故发生后,切记要及时报案,不能私下了结,否则保险公司不会承认这种私下了结的行为。相关链接:“免赔”详解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实行绝对免赔,即被保险人自己也要承担责任,这是为了增强被保险人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心。
10.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十交通事故肇事按全责、主责、半责、次责、无责来分别确定车祸双方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以此给予不同的免赔比例。
11.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 ,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 ,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免赔率规定了不同责任驾驶人员所获赔款的扣除比例。在规定中,所谓单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第三者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保险车辆因机械故障引起的事故和事故其他方查寻不着的,视同单方肇事事故,应扣除赔款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