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用户在寻找关于保险合同的解答,今天长编为大家精心筛选5条解答来给大家解答疑惑! 有78%吃鸡玩家认为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值得一读!
5条解答保险合同的定义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保险法》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就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交付保险费跟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就是保险合同,它包括:保险单,现金价值,基本条款,补充条款,责任免除,电子投保单,投保补充问卷,保险合同送达书,交款发票。
1.《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袭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2.根据保险法本条规定,保险合中必须体现的内容必须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保险公司的办公地点及其联系方zd式,保险合同的主要保障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障责任的开始及结束的时间,所交保费的金额以及交费年限,理赔金给付方法以及数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住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
1.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兔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兔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保险合同由于其特性,在大多数国家都归其于格式合同。保险合同中确实存在大量的格式条款,按照法律规定,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义务提请对方注意其将以格式条款订入特定合同的事实。
3.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