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萌宝们在搜索关于意外伤害民事赔偿标准的解答,今天柴编为大家分析6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答! 有97%游戏狂人认为意外伤害民事赔偿标准(一般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值得一读!
6条解答1.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和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1.由获得利益的工程方赔偿。工程方虽然没有向你支付任何费用,也属于其工程方赔偿责任。形式上看,是你的过失,实际上是工程方安全责任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你作为无偿援助人,当然不承担责任,除非你是故意的。如果要划分责任,也应当在工程方和伤者之间分担。如果你说的是事实,那么就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伤者是未成年人,工程方应当承担50-70的责任;如果是成年人,工程方应当承担10-20的责任。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操作失误也是在工作中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有义务在工伤发生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有权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条文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4.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首先到劳动部门,带病历、发票、投保时的交费凭证、你单位的证明。如果报销金额小于实际发生的费用,再去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具体赔偿要看你的保险合同条款,一般都会有一定的免赔额或免赔率。另外,不管社保还是保险公司,对非医疗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都不承担,还会按目录中的药品等级按比例赔偿。就是说,个人或单位还是要承担一小部分的。
对学生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要赔一半左右吧。
第一,你的父亲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第二,医疗费和之后的赔偿应由雇主承担。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实际的劳动雇佣关系。我四叔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也是把眼睛弄伤了,所有费用都是雇主承担的。第三,如果眼睛治疗不好,或者构成残疾,可以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至于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闹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还是不行,则可采用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