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读者在寻求关于汽车强制险过期半年了怎么办的解答,今天良编为大家综合5条解答来给大家答疑解难! 有89%读者认为汽车强制险过期半年了怎么办(汽车强制保险过期半年怎么办)值得一读!
5条解答1.不及时续保,危害非常大:如果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车主需要自己支付汽车交强险的理赔金额;交强险过期,车辆年检审核不受理;如果被执法交警查到,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各地处罚标准有所不同。
2.有关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1.车险过期半年,在新购买车险时是不需要缴纳之前的费用,保险合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来进行计算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
2.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扩展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3.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4.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参考资料来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如果交强险过期,被交警抓到会处以2倍交强险保费的罚款,同时扣一分
车险过期没事,只要没被交警查,查到交强险一倍的罚款。
1.交强险过期应当及时续保。根据交强险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脱保未超过三个月且上年未出险的话,还是可以使用优惠系数的。目前,国内的任何一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都可办理交强险的投保工作,你提供上年投保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上年保单原件去保险公司办理即可。
3.扩展资料:不赔付情况:有一些情形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主要指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机动车上财产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以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参考资料:交强险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