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童鞋在检索关于上海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的解答,今天庄编为大家四处寻觅8条解答来给大家剖析! 有98%大佬认为上海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上海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值得一读!
8条解答1.如果是2011年7月1日以后认定为工伤的,工伤待遇如下: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4.计算:本人工资X9=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上海的标准,各为6个月的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2011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1968元上海最近公布的,你向劳动部门核实一下,月平均为4331元计算:4331X6 6=51968元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4项相加。
1.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的,享受以下待遇: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9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300 确定。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6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14年上海月平工资为5451元。
1.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般伤情医疗费: 30条3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30条4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交通费: 30条4款 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因公出差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 30条4款 同交通费条件一样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性治疗费 30条6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32条 国家规定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资、福利: 33条2款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 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 单位支付 护理费: 33条3款 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 单位支付 造成残疾生活护理费 34条2款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 、40 、30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A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35条 1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5条1款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 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 三级23*本人工资/月 四级21*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工伤职工退休 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如低于伤残津贴应补足差额 基金支付 5 缴纳基本医辽保险费改变 以伤伤残津贴为基数 单位与个人共同向基金支出 B 五级、六级 36条 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 基金支出 2 伤残津贴: 难以安排工作的 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单位支付 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 。
2.六级6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前提:终止劳动关系的 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29条 五级10个月、六级8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基金支出 4 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 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29条 五级50个月、六级40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单位支付 C 七级至十级 37条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基金支出 2 伤残津贴: 无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7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10级1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基金支出 4 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七级25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4个月 单位支付 工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9条 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基金支出 丧葬补助金 39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基金支出 供养亲属抚恤金 39条 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
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
1.工伤赔偿,包括因工受伤与因工死亡两个不同阶段不同情形的赔偿。工伤赔偿需要计算的项目繁杂,计算标准不一,支付责任承担者也不是单一的。针对现实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很多用人单位或是工伤受害者及其家属、亲人有时一筹莫展。针对这种现状,笔者试以《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厘清如下,以供参考: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金额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金额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六款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 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 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享受条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4.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条件: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
5.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38条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6.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7.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二款。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处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8.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9.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生活护理费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8个月;五级:6个月;六级:4个月;七级:2个月;八级: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1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4条、第35条。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本人月工资:实务中一般按定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无明文规定一级至四级: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条件:从评残后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前。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五级至六级:五级:70 ;六级: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条件:难以安排适当工作。如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适当工作,则发放正常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一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北京市两项合并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1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36条。五级至六级: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北京市实施办法》第36条。七级至十级: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1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36条。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 ,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36条。旧伤复发待遇享受上述5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受害人死亡的情形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 孤寡配偶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 10 其他亲属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 其他孤寡亲属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 10 以上配偶及其他亲属所得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工亡职工本人生前的工资。
15.供养亲属的范围: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个月北京市的以乘以48个月为标准。
16.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34条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只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如上述1计算方式。
17.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上述2所述待遇。
18.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受害人因工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情形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
19.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受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标准如前述二•2方式计算。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受害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前述二•3项目及方式计算。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按前述有关项目的方式计算。
2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特别注意事项如果用人单位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各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
1.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计算。
1.不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才是。伤残9级的赔偿标准,如果公司给你交了社保,工伤保险基金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X本人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50元/天;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2.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上述费用由单位负担。同时,单位还应该负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月给你缴纳社保;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还应当负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34号
1.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你只问残疾赔偿金这一项,是下面的标准,但是按照所在地区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3.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此,具体计算应该是所在地区统计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0 (九级),这还是在六十周岁以下的人啊。
1.赔偿的金额就是和你的工资有关,不知道你工资多少怎么计算赔偿多少钱。国家规定就是赔偿多少个月的工资,每个人按工资的不同,得到的补偿也不同,自己计算吧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