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客官老爷在询问关于医疗险住院期间到期的解答,今天生编为大家精心推荐5条解答来给大家答疑解难! 有98%读者认为医疗险住院期间到期(医疗险住院期间到期,是否可以继续理赔)值得一读!
5条解答1.医疗保险住院,是没有住院时间的期限,但是有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以郑州为例,郑州市职工医保的最高支付年度累计限额为15万。
2.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九条超过起付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一在职职工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 ,一类医疗机构95 ,二类医疗机构90 ,三类医疗机构88 ;二退休人员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 ,一类医疗机构97 ,二类医疗机构95 ,三类医疗机构93 。
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为15万元。统筹基金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具体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4.扩展资料:《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
5.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6.第三十一条将部分需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规定病种管理。门诊规定病种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按照省有关规定,将临床路径明确、疗效确切且费用比较昂贵的病种或治疗项目列入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保障范围。
7.第三十二条使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目录”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后再按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8.个人负担比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医保未规定住院费和天数限制
只要你有合理的理由可以申请再延长期限,否则就意味着结束了。
1.医疗保险未报销过期不能报销。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医疗保险报销需要的证件和资料:(一)居民医保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方法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
2.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
3.(二)转诊转院报销方法居民确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需经我市中心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提出转院意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转外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经批准自行转往外地住院的,医疗费自负。
4.转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转院审批表;(2)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3)发票原件(盖章);(4)汇总清单(盖章);(5)医疗保险证。
1.劳动合同顺延,不可以用医保治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应当顺延至相应情况消失为止。
2.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医疗保险基金是不允许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当事人是不会用医疗保险报销工伤医疗费用的,因为工伤在规定范围内全报,医保要自费一部分。
4.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用医保报销工伤治疗费用,必然隐瞒工伤真相,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是违法犯罪行为。
5.《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6.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员工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医疗期结束。如果员工的病情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儿治不好,或者说治疗后不适合再从事原来的工作的话,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续签了。
2.总之,等员工病假后再续签合同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主动权在用人单位手上。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3.(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