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各位网友在搜寻关于工伤保险怎么理赔的解答,今天经编为大家收罗8条解答来给大家解决疑问! 有79%老师认为工伤保险怎么理赔(工伤怎么赔付)值得一读!
8条解答2008年工伤保险新增内容,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按视同工伤处理。让你的朋友伤好后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会按伤残等级进行补偿的。不过交通事故需要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哦,
1.由受伤职工所在的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或工会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1年内自行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事故情况说明或单位不愿出具可以让现场的几个工友写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医院就诊病历和医药费凭证,到劳动部门填写相关材料;劳动部门会根据所提供材料进行认定,如果符合会做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后,若单位已为受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可以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假如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受伤职工只能向单位要求支付相关赔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你也可以直接致电当地劳动部门以获得详细信息。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总结如下: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3.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伤残保险待遇一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6.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二伤残津贴(1-4级)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
7.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8.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9.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四伤残津贴(5-10级)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 ;六级本人工资的60 。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10.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六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11.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2.八伤残津贴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1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15.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如果没参保以上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希望对你有帮助!
16.建议尽快于保险公司联系报案详细情况与保险公司沟通后方知
1.你说的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是否可以同时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怠肠糙段孬灯茬犬长华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2.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
4.但各地执行不太一样,一般是实行工伤补差的原则。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赔偿问题。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5.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给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但交通事故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7.因机动车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机动车事故赔偿的,经有权机关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1.在进行工伤保险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流程很重要,如果办理不好流程,那么很有可能就不能及时获得赔偿。首先是工伤保险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第二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第三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2.第四是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五来做鉴定。
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1.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你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厂里做事一年多,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厂方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厂方应该从你在厂里工作满一个月起至满一年之日止,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你在厂里已经工作一年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在法律上已经被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你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眼睛失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至于如何赔偿,要看你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是一眼失明还是双眼失明?
4.失明程度等都影响着鉴定结果。结果不同,赔偿标准不同。你应当督促厂方在一个月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厂方不申请,你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5.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只有确认你工伤的性质和伤残等级,你才可以获得相应待遇。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从你补充说明来看,工伤赔偿问题已经经过法院调解解决,下面只解释保险公司的赔偿问题。从你所述,估计你单位在商业保险公司办理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所以才涉及到保险公司领取理赔款的纠纷问题。
2.你们在调解时有没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做过约定?
3.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看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受益人是谁?如果约定给被保险人本人的话,则该理赔款是归你领取;如果约定是单位的话,由该理赔款归单位所有;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情况下只要被保险人仍生存的,保险理赔偿归保险人所有,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归法定继承人所有。
4.综上所述:只要在法院调解时没有对该保险理赔偿做过约定,且与保险公司没有指定单位做为生存受益人,该理赔款都归被保险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