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观众在搜索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区别与联系的解答,今天亢编为大家四处寻觅8条解答来给大家详解! 有89%游戏狂人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区别与联系(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与联系)值得一读!
8条解答1.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是按保险业务划分的两大类。他们的基本职能都是对因不幸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赔付。主要区别是:保险对象不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对象,简单讲是以“人”为保险对象;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对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简单讲是以物“为保险对象。
2.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高低贵贱之分,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保险公司在承保人身保险时,投保人购买多少保险金额由双方约定,而且可以在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医疗险除外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应与所保财产的实际价值相等,不能超额投保和多家重复投保。
3.赔付概念不同在人身保险中,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以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基础给保户保险金的形式叫“给付”。
4.如果是因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保户既可以从寿险公司获得保险金,又同时可以从肇事者处获取赔偿,而保险公司不得干预,也没有从第三方索取赔偿的权利,保险术语叫没有“代位求偿还权”;在财产保险中,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叫“补偿”。
5.如果是因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在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以保户的名义向第三方进行追偿,而保户不得再从中获益。
6.所以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具有“代位求偿权”。另外,人身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而财产保险较短;人身保险一般具有储蓄性,而财产保险没有;人参保险以代理人招揽业务为主,而财产保险以柜台业务为主。
1.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
2.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
3.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具体表现在:1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上有所不同: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保险人在承保时,是以投保人自报的金额为基础,参照投保人的经济状况、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保险金额。
4.财产保险是补偿性保险,保险金额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除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外,大多数人身保险险种的保险期限都在1年以上,保险期限较长。因此,长期性寿险要求在计算保费和保单所积累的资金时要考虑利率因素,不仅考虑当前的利率水平,还要考虑利率未来的走势。
5.财产保险除工程保险和长期出口信用险外,多为短期1年及1年以内。财产保险计算保费时一般不考虑利率因素。长期寿险所缴纳的纯保费中,大部分被用于提存责任准备金,将来给付给被保险人,因此具有储蓄性。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的一项负债。保单在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单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权利,而这是一般财产保险所不具有的。
6.代位求偿是指当损失由第三方造成时,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可以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损失,被保险人不能再向第三方责任人索赔。
7.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事故受到伤害后,既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又可从致害人那里获得赔偿,而保险人除了给付保险金之外,没有从肇事者处索取赔偿的权利。
1.风险性不同:财产险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信用行为均可作为财产保险承保的风险和保险责任;在人身保险中,风险事故是与人的寿命和身体有关的“生、老、病、死、残”。
2.风险概率不同:财产险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人身险发生的概率则较为稳定。保险标的不同:财产险的保险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或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
3.保险利益特殊性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人与物之间,保险利益有量的规定性,且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至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都存在,而人身保险则是人与人之间;保险利益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外,一般没有量的限定,仅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之时存在即可保险金额确定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具有客观依据,而人身保险因人的生命无价,所以一般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后确定。
4.保险期限不同:财产险一般保险期限较短,而人身保险则保险期限较长赔偿标准不同:财产险合同适用补偿性原则,存在比例分摊和代位追偿的问题,而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的储蓄性,而财产保险合同没有。
1.区别是:标的物不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标的的,是无价的,根据自己经济状况和需求可以选择很高的身价保障;财产保险是以财产的实际价值为表的的,发生损失最多赔偿实际价值。
1.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上有所不同: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保险人在承保时,是以投保人自报的金额为基础,参照投保人经济状况、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保险金额。
2.财产保险是补偿性保险,保险金额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二者之间最主要的不同就是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3.保险期限:除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外,大多数人身保险险种的保险期限都在1年以上。这就要求在保费计算中要考虑利率因素,不仅包括利率的绝对水平,还要考虑利率未来的波动走势。除工程保险和长期出口信用险外,财产保险多为短期1年及1年以内,计算保费时一般不考虑利率因素。长期人寿保险所交纳的纯保费中,大部分被用于提存责任准备金。这部分资金是保险人的一项负债,保险单在一定时间后,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单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权利,而这是一般财产保险所不具有的。
1.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1种保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依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产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到达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特点:人身风险的客观性,包括风险是可以预测的;损失幅度不能过于巨大、也不能过于微小;有众多的同类风险暴露单位;损失产生是不可预感的。
3.损失均摊、均衡保费。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质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1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1.性质: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上有所不同: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保险人在承保时,是以投保人自报的金额为基础,参照投保人经济状况、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保险金额。
2.财产保险是补偿性保险,保险金额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期限:长期人寿保险所交纳的纯保费中,大部分被用于提存责任准备金。这部分资金是保险人的一项负债,保险单在一定时间后,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单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权利,而这是一般财产保险所不具有的。
3.超额投保:保险中的补偿原则规定:所获的补偿金额不应超出实际损失金额,即不允许通过保险补偿而获利。事实上,此原则仅限于财产保险。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具有特殊性,保险利益难以用货币衡量,保险人只能在签发保单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金额加以控制。
1.人身保险的特征是什么?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无法以价值为标准来确定保险金额,而只能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投保人的货币支付能力以及保险人有关保险金额的限制来确定。
2.不存在重复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问题人身保险中,只要发生了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就应按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按不论被保险人拥有几份保单,在几家保险公司投保。
3.不适用代位追偿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且损失按法律规定应由第三者承担的,被保险人在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后,必须将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4.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得到双重的赔偿,通过保险获得额外利益。人身保险则不然,无价的生命和身体使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能够得到多重给付。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5.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有:保险标的不同财产保险:各类财产本身或者与财产有关联的经济利益人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不同财产保险:无论有形的财产或利益,还是无形的财产或利益,其保险价值或保险金额都可以用货币加以计量。
6.人身保险:保险价值不能用货币加以确定,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有其特殊性。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补偿性合同。其补偿性在于保险人给付的赔款是对损失的补偿,赔款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人身保险:定额给付合同。人身保险事故的损失无法准确地确定金额,除医疗费外,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不一定是对损失的补偿,保险金需按合同中约定给付,不能考虑是否超过实际损失。
7.保险责任期限不同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期满时可以续保。人身保险: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保险费率制定的因素不同财产保险:费率主要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以确定的。人身保险:费率与死亡率、年龄、利率有关,确定人身保险费率时需要考虑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和预定费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