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网友在寻找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付标准的解答,今天时编为大家精心整理10条解答来给大家真解! 有79%用户认为交通事故保险赔付标准(交通事故 保险赔偿标准)值得一读!
10条解答1.医疗费用是因为含有非医保用药。一般不黑的医院这个比例都在15 -20 左右。所以保险公司告诉你大概是80-85 。计算出来的48800应该也不是赔给你的费用,是可赔总医疗费用,你主责才70 ,等于医疗费用应该是赔48800*70 另外,护理费、误工费什么的,一并报保险公司在计算,这些保险也有支付标准,你别乱答应对方,你主责也只承担应赔付的70 。
1.车辆追尾事故的保险理赔流程和一般的车损事故保险理赔一样,如果只是车辆损失,那么理赔会更简单。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身或者第三者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
2.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3.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索赔申请书属于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双方车辆的保险单正本复印件、双方的财产损失清单以及修理发票这个金额需要是保险公司确定的金额、技术鉴定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施救费的发票。
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有的理赔都必须提供的,与索赔有关的、必要的资料;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银行账号,3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4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属于单位的,理赔损失金额超过万元的,还需要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身份证的四个复印件。
5.材料提供正确及时,保险公司会在3-5工作日以内给予迅速理赔,投保不计免赔保险的,车辆追尾事故会没有额外损失。
交强1万,剩下三者赔,扣掉非医保。没有受害人音信,可以到交警结案后,只索赔医药费。
1.楼主你说的不太清楚,我猜可能是你的车是50万的,但是你又说好象只保了交强险,那么你自己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是不在保险范围内的。
2.你自己车上人员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餐饮费交通费、精神慰问费等全部费用一律不赔偿。br而对方的车辆和财产损失在2000元范围内赔付。对方的医疗费在8000元范围内赔付,如果有残疾,残疾所带来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在5万元内赔付。如果对方是车的话这些赔付还要减掉400元,这个400元由对方保险公司赔给对方。brbr但是,如果说你自己的车投保了车损险和车上人员险,那么除了自己的车可以赔付外买不计免赔可赔付100 ,未买不计免赔赔付85 ,车上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可以在投保限额内赔付,精神损失费等应该不赔付,这是除外责任。
3.另外,交强险赔完剩下要你掏的在第三者责任险里可以赔买不计免赔可赔付100 ,未买不计免赔赔付80 。
4.对了,有免赔额要减去免赔额,这是不赔的。----------------------------------------------------------哦,原来是这样的情况。
5.首先,该负赔偿责任的应该是肇事车的车主,而非司机本人,因为司机是车主允许的驾驶员,但是如果牵涉到故意伤人的话,就是司机的责任了,理论上严重的追尾事故作为驾驶员是有这种嫌疑的。
6.肇事车应该是了强险有50万吧,这样的话第三者责任险应该不会很低,起码得有10万左右。而且就算肇事车只投了交强险,肇事车主也应该赔偿你亲人的全部损失,毕竟是肇事车全责。你们可以这样索赔,要么一次性定出一个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保险公司定义的护理费只包括医生护士的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等,精神损失费的话一般是不会赔偿的受伤的是孕妇会考虑赔偿,然后向肇事车主索赔,期间可能会要求做法医签定以保证你们没有虚报。
7.或者,让你的亲人一直住院,住到好为止,然后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一起赔偿,也会有法医鉴定。如果肇事车主让你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打交道,他不想管的话,千万不要答应,这是你和车主的事情,他是应该负责的,而且,你的一些合理费用不一定会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
8.如果你的索赔额和他们给你的赔款额相差太大的话,应该协商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你们可以提起诉讼,以肇事车主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
一般上了法庭你们得到的赔偿会比较多,视情况还可以赔到部分精神损失。
1.出车祸,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赔偿。一般参考如下法条赔偿《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赔偿最高限额:2万*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赔偿最高限额:21万*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4.*财产损失赔偿项目: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
5.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1.《交通安全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扩展资料:《交通安全法》相关法条: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第十四条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参考资料来源:-《交通安全法》
1.保险公司会在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的损失予以赔偿,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2万,其中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2千,其他赔偿11万。
2.商业三者险要根据车辆投保额而定。保险公司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如下:2015年武汉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湖北省武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3.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4.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5.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0849元/年。
6.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0849元/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
7.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四其他损失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1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1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2.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3.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5.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6.商业保险的保险赔偿: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形:广东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7.1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2仅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3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需以交警的调解书或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赔偿依据。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条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保险公司同意以当事人的协议为赔偿依据当然也可以,不过使用这种方式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1.交强险的赔偿是不分责任的,就算对方无责,保险公司也要赔偿的,只是赔偿限额比较低死亡伤残1万元,医药费1千元,财产100元,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死亡伤残11万元,医药费1万元,财产2000元。
如果对方同时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就要根据责任来赔付了。如果你爸负全责,那么只能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