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读者在搜索关于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的解答,今天旷编为大家收集8条解答来给大家深刻解读! 有87%高端玩家认为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吗)值得一读!
8条解答1.职工既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享有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这二者性质完全不同,互不冲突,可以同时享有。
2.以前,对此问题争议较大,随着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的完备趋于一致,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无责任、负次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致自己受伤的不仅可以向交通肇事的责任人依法定程序索赔,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工伤对待。
3.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4.这里的“机动车事故伤害”,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5.但是:职工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驾驶非法机动车、黑车上下班、驾驶车辆上下班发生肇事被认定为负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的,不能按工伤对待。
1.原则上:医疗费不能得到重复赔偿,即花了10万,你不管去哪报销,不能报销超过10万。不然就可能认定为得利了。其它的赔偿金,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金与工伤保险的赔偿金是不同的,所以,可以得到重复赔偿。生命与健康是无价的。交通事故的赔偿金有:■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工伤保险有:伤残补助等,并且工伤的伤残等级与交通事故等级不同,因为采用的标准不一样。公司车应该会投保车上乘客险的,或者承运人险,具体看公司的险种是什么?
工伤赔偿金:只要有工伤保险,也不是由公司出的。
1.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3.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12》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采用何种赔偿模式?
7.《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
8.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1.各地规定不适很一样有些可以双培有些不行一般是先找交通事故赔偿,如果交通事故赔偿不够再去找工伤赔偿工伤只赔一个差价、但有些地方像上海好像就可以双培建议你查找一下当地省市关于保险的的规定
工伤方面,可以要求公司帮你申请工伤。交通事故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两者可以同时主张。
1.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又参照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才是工伤 的规定,如果你出差时遇到的车祸非本人主要责任,才可以被认为是工伤。
在杭州工作,当然由杭州的工伤保险支付有关补助金。同时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1.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依据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3.③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
4.换言之,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5.④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6.⑤工伤保险相对民事损害赔偿来说,有以下特殊的优点:a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
7.而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b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
8.⑥发生工伤事故:a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9.b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10.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1.对此理解可参照《保险法》上对人身伤害赔偿的处理。《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12.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应当注意:对b种情形,认为“应当由该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低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其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予以补足,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不应计算在扣减范围内。
13.这种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责任。”这种观点因违反《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故为错误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14.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5.”《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7.”《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8.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9.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1.工伤与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双向赔偿,但二者不是简单的双倍赔偿,按规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先由交通事故方赔偿,职工个人承担部分才可以在工伤中要求赔偿。
2.工伤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况: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3.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