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网友在寻找关于家庭财产保险怎么理赔的解答,今天琚编为大家甄选8条解答来给大家剖析! 有97%游戏达人认为家庭财产保险怎么理赔(家庭财产保险怎么理赔 法律条款)值得一读!
8条解答1.你好,家庭财产保险赔偿处理如下: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2.保险的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3.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财产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若受损保险财产按比例赔偿时,该项费用也按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4.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或牵涉到第三者责任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
5.被保险人如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保险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保险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保险公司出具批单批注。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保险公司仅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1.家庭财产保险采用的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财产保险在处理赔款中的基本方式之一。是把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实际上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相当于保险金额的部分称之为第一危险责任;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称之为第二危险责任。保险人只对第一危险责任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要按分项投保、分项赔偿的原则,超过保险金额部分不能承担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应该说,这种赔偿方式对被保险人较为有利。当保险金额高于实际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当保险金额低于实际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总之,是就低不就高。扩展资料: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等室内保险财产,其赔偿处理原则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属于“第一危险”,超过保险额部分属于“第二危险”。
2.即在不超过保险金额的前提条件下,可以按照出险的实际价值获得赔偿。如你投保家电,保额5000元,出险后,经过鉴定你实际损失2000元,那你获得赔偿金2000元;若你实际损失了8000元,你获得的赔偿则仍然是最高保额5000元标。
3.标的价值10万,保额8万,此时保险人承担的风险限额8万即为第一危险,剩余的2万元风险限额由被保险人自留,称为第二危险。
这里的第第二取的是承担责任顺序的意思,事故发生后由承担第一危险的首先承担责任。保险价值10000元,保额8000元参考资料来源:-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1.老师算的室内装潢是5000,因出险后室内装潢已经12万了,说是不足额保险,他算的是3/12*2W=5000,这个懂,但室内财产怎么是陪1W?
2.我国是按第一危险责任赔,那这里第一危险责任不就是2W=室内财产值。
3.你算是算对了,但没看清题目,题目是:甲、乙两公司分别应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4.重点是分别。也就是说,甲应赔偿室内装潢是5000,室内财产是2W平摊就是1W,5000 10000=15000就是说每家赔15000啊,对的,没错,你没看准问题了。
1.家财险出险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一全部损失房屋和室内装潢按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减去残余价值赔偿。
2.室内财产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减去残余价值赔偿。二部分损失房屋和室内装潢按修复费用减去残余价值赔偿,但不得超过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按修复费用减去残余价值赔偿,但不得超过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修复费用:是指将受损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到受损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对修理时需更换的部分,不扣除折旧。
三对每次事故造成保险单载明的任一保险项目的损失,保险人的赔偿总金额以该保险项目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1.家庭财产保险采用的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有点类似于意外保险,就是说,损失多少就赔多少,最多不超过保险金额。
2.不存在比例赔付问题。主要是家庭财产一般比较少,而且各家财产差异大,而且很难精确算出来家里到底值多少钱,用这种方式便于投保、理赔。
3.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财产保险在处理赔款中的基本方式之一。是把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实际上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价值和保险金额相等,可以算作十足投保;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价值,则认为完全没有投保。凡首先遭受保险事故的,在保险金额限度以内的任何一部分财产,保险人都认为是十足投保的,因而这种赔偿方式的特点,就是赔偿金额和损失金额相等,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保险人只对第一危险责任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要按分项投保、分项赔偿的原则,超过保险金额部分不能承担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应该说,这种赔偿方式对被保险人较为有利。当保险金额高于实际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当保险金额低于实际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总之,是就低不就高。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家庭财产保险采取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1.投保家财险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然后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投保人应配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在现场查勘,认定损失的财产及其损失程度,然后申请理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和证明:保险单;出险通知书;财产损失清单;购物发票;保险公司估价单;消防部门失火证明火灾事故;公安部门报案受理单盗窃事故;公安部门三个月未破案证明盗窃事故;气象部证明或相关报纸报道信息自然灾害;其他,如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等。
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
1.提供的材料不全,首先1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额一般是分为两块的,由1房屋及附属设备2室内财产构成,电烤箱、电冰箱、电视机以及家具衣物都属于室内财产。
室内财产的赔付不受是否足额投保限制,但不能超过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如果您投保的1万元保额中室内财产占比5000,那么案例中的赔付额度不能超过5000元。
1.专家解答:首先,保额10万,分别是“房屋及室内装潢-5万”,和“室内财产-5万”。出险时,室内财产损失8万,但是保额是5万,所以只赔5万。再说装潢问题,出险时价值是10万,但只保了5万,那么,算不足额投保,赔付的时候按50 赔付。损失是2万,所以按50 ,赔1万。那么:赔付金额=房屋及室内装潢损失 市内财产损失=1万 5万=6万值得注意的是,室内财产虽然损失8万,保额5万,却不是不足额投保,因为室内财产不属于“固定类”,损失的8万含当时没有投保的财产和投保后增加的财产,所以不能按室内装潢那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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