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盆友们在寻求关于人身损害十级赔偿标准的解答,今天闵编为大家选取7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析! 有79%高端玩家认为人身损害十级赔偿标准(人身损害十级赔偿标准2020)值得一读!
7条解答1.人身损害,鉴定为十级伤残,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
2.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10 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10 伤残赔偿系数。
5.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受害人本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号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1.需要按照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做出相应的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扩展资料: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
8.《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
9.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10.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1.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1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不同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13.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14.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 ,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 ,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 ,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15.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赔偿方面除了医药费以外,还有误工费从受伤害那天计算到评残前一天看有多少天乘以上一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陪护费每天以50元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一天、伤残赔偿金按城镇或者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百分之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处理交通事故所要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因你所说的事情不是很清楚,只能估算了
1.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3.九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5.八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7.七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2个月=30612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2551元=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2551元=15306元。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612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775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306元=109693元。
9.六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4个月=35714元。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 支付。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个月×2551元=1020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551元=20408元。
1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58162元。
11.五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6个月=40816元。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551元=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551元=25510元。
1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755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0元=193876元。
13.四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8个月=45918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 支付至死亡。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14.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75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 2551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0个月×2551元×30 (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1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三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0个月=51020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 支付至死亡。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0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 2551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0个月×2551元×40 (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16.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二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2个月=56122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 支付至死亡。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5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 2551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0个月×2551元×50 (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17.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一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4个月=61224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 支付至死亡。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90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 2551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0个月×2551元×60 (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
1.十级工伤应该赔偿的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 工资护理费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等。
2.计算方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4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如需要护理则按标准给付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如外地就医应给付食宿费。
以上是十级工伤的金额。扩展资料: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参考资料:-十级伤残
1.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2.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3.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扩展资料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150元/天。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参考资料来源:-十级伤残
1.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额在八万左右。具体需要结合户籍性质、是否有被抚养人以及收入状况等综合判断。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5.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