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诸君在查看关于临时工有工伤险吗的解答,今天卜编为大家搜聚8条解答来给大家解析! 有97%高手玩家认为临时工有工伤险吗(临时工有工伤吗?)值得一读!
8条解答1.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如果能证明是事实劳动用工关系就可以。否则就只能按照雇员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1.为临时工购买工伤保险是合法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可以,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3.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1.现在没有临时工,只要参加工作,就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具备劳动关系,就不能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只参加公司保险是不可以的
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是不需要先购买社会保险的。而购买商业保险则需要提供工作工种,具体的人数,员工的平均年龄等详细的资料。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进行具体的跟进,不知道兼职的工人有多少名啊,超过5名的话,可以做团体险就可以了。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本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 、2 、4 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1.若所说的临时工是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务或雇佣关系的,不存在是否工伤的问题,可按人身损害索赔。若所说的临时工是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的,那么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话,是属于工伤的。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2.(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