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网友在找寻关于重疾险的定义是什么的解答,今天寿编为大家找到5条解答来给大家指点迷津! 有98%资深玩家认为重疾险的定义是什么(重疾险的定义是什么?)值得一读!
5条解答1.在考虑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不能只看重所保疾病表面上的数量,而是要了解清楚对于自己而言,到底哪些疾病种类是必须要保的,哪些疾病种类是可有可无的。
2.我们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应该根据自己的年龄、需要来进行选择。其次说明一点,理想状态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保障种类是越多越好,但实际上并不完全是这样。比如说恶性肿瘤就是癌症,而某些公司将**癌等也列进来,增加了费率,同时保费也偏高。最后提醒下,不管是意外险,重大疾病险,还是寿险保障,要注意免责条款的多少,免责少对应的保障范围就广泛;等待期短,面临的风险就相应少,不然在等待期内出险虽买了保险还是我们自己承担。
注意点:免责少,等待期短,大病可早期赔付。
1.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3.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4.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5.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1.重大疾病保险是保障合同内约定的重大疾病,一旦确诊罹患约定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疾病,保险公司审核确认无误,立即按照合同约定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无需发票,与社保不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笔急需的救命钱,保多少赔多少,与花多少钱无关。
2.举个例子比如投保了10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险,但是治病只要20万就可以了,那么也是赔付100万,这100万花不花治不治都和保险公司没有关系了,只要确诊属于合同约定的重疾就可以了。
1.从2007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1.团体险变数很大的,不同的公司约定也不一样,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才行。重大疾病的定义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是指导和规范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目前所有保险公司统一使用这一规范;其中规定,所有重大疾病险种,一定要包括前面六类疾病,如果重大疾病达到25种,一定要按该规范指定的25种重大疾病,超过25种的,由各家保险公司自行拟定!
2.对于你所说的意外伤害导致肢体缺失残疾,要看残疾达到什么程度,比如缺失了手指头也是残疾,但没有达到重大疾病中约定的残疾程度,就不能按重大疾病进行赔付了;但在团险险中,通常会得到按残疾等级进行的赔付,如果合同扩展为十级伤残的,可能赔付的范围会更加宽范,所以一定要会公司购买团体险时与保险公司的约定是怎样的,这样才好最终确定。
你不妨去单位问清楚一下,这样可以更详细的回复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