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亲们在搜觅关于保险公司怎么理赔受伤人员的解答,今天太编为大家聚合6条解答来给大家指点迷津! 有97%玩家认为保险公司怎么理赔受伤人员(保险公司怎么理赔受伤人员需不需要进医保)值得一读!
6条解答1.人员受伤车险理赔流程:车险理赔流程: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2.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3.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的,可带齐以下证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
1.报案事故发生后可先向交警部门电话122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伤者伤情严重,则应先拨打120救人。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发生时的受伤人员和车辆位置,在不耽误伤者抢救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
2.现场处理1交警到来之后,说明情况,如无法保留事故现场,需另外提交事故照片;2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3听交警安排送伤者入院治疗;4涉及车辆损失需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报告。
3.医院处理1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自己车辆是有保险的,车已被交警扣留;2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3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及病历;4如需垫付,保留好垫钱票据。
4.约定调解时间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交警根据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及时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时间为3个工作日。现场调解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涉及费用以及所需证明1医药费病历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2交通费交通费发票、看病期间的公共交通费3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户籍材料、影像学摄片,建议提交保险公司审阅再行赔付4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5.事故前三个月及休假期间的银行流水单、税单5护理费伤情、特殊护理提供护理人员误工费材料各地司法护理标准不同6营养费伤情各地营养费标准不同起诉调解是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的基础上寻求双方的意向的一致。
6.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保险公司收到传票,庭上应诉,最终根据法院判决书履行理赔款。
7.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2.理由如下:首先,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作了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3.”《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第24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7.”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8.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所以,保险人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扩展资料:事故分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9.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10.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11.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 和15.5 ,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 和34.2 。
参考资料: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中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1.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
2.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3.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向保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承担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规定,扣除20 的免赔率,同时投保不计免赔保险的则会按照医保标准即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标准给予全额理赔。
4.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指意外伤害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当时适用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及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但是不含以下费用:1按规定使用某些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需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2按规定转外就医需个人提高自负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以外的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向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通常意义上的“全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
2.一般常见的交通事故损失都能得到全额的赔偿。保险理赔原则是按责任大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对方的损失由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赔偿顺序: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已方车辆的损失由车辆损失险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已方车上人员和财物由车上责任险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1.应该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方驾驶员赔偿,如果还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应该向法院起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4.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5.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7.扩展资料: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需要出示的相关证据(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
8.(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9.(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