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粉丝们在苦觅关于什么是失业保险的解答,今天段编为大家聚集10条解答来给大家解读! 有89%游戏一哥认为什么是失业保险(什么是失业保险金?)值得一读!
10条解答1.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2.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3.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
4.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5.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6.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在你失业期间的一年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过后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退休后失业保险金也不会退还的
1.“失业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的一险,它主要是为职工提供一份失业后的保障,如果您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了,您就可以到您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2.满一年不足两年可以领取三个月。满两年不足三年可以领取六个月,满三年不足四年可以领取九个月,满四年不足五年可以领取十二个月,满五年不足七年的可以领取十五个月,满七年的可以领取十六个月,七年以后没满一年领取时间增加一个月。
1.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失业保险的领取待遇如下:1领取失业保险金。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 的医疗费补贴。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3.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1.失业保险是职工在暂时失去工作或转换职业期间,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发生困难时,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2.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失业后,可持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就业机构申请领取政府的失业救济金。
3.失业保险制度,是指依法筹集失业社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劳动、失去劳动报酬的劳动者给予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4.其目的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办法,使员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5.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专项基金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健全对失业员工的管理和服务建立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实体参考资料:《公共政策学〉《社会保障〉等相关资料
1.如果单位给员工办了失业保险,当你被公司辞退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没有办失业保险,或是自己辞职那就没有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2.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1.您好,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2.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有关失业保险的问题,您看看这篇博文。《有关失业保险的知识问答》:城镇户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到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待遇?
3.答: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在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的裁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具备下列条件的,就可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①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医疗?
5.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单位缴纳部分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缴纳部分从当月失业保险金支付。
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够享受什么待遇?
7.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以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8.抚恤金参照当地企业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其家属。目前我市的发放标准是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在佛山五区内有多段参保历史的,能否自由选择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地?
9.答:可以。从2010年6月份起在佛山五区内有两地以上多个参保历史的失业人员,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前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但如果该失业人员已在某区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则中途不能转到另一区领取。
10.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如何计算?
11.答: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有剩余的,应当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12.但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已享受过失业保险金并重新就业的,其1998年12月底前尚未享受完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不再结转。
13.我们作为一家用人单位,给员工参加了失业保险,现在有些员工被辞退了,我们该如何对失业人员进行备案申报?
14.答:用人单位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及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到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机构办理减员备案申报手续。
15.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是否应赔偿职工?
16.答:用人单位在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17.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一定要领取?
18.答: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选择领取的,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领手续。
19.已办理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或未领完失业保险金,又重新就业怎么办?
20.答:这种情况可办理结转手续,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结转,与下次失业时的享受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职工能否参加社会保险?
22.答: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其他的社会保险是不能参加的,在办理报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重新就业的职工才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23.1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到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待遇?
24.答: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制未满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为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25.1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如何办理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手续?
26.答:农民合同制工人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局为其在农商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存折,如没有的则须提供申领人农商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手续。
27.1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28.答: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 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后每多参加失业保险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 。
1.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2.失业保险的功能是什么?
3.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两大体系的结合点,既要完成社会保障的任务,维持劳动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要完成劳动就业任务,为劳动者再就业提供帮助,所以失业保险具有双重的功能。
4.失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5.一是普遍性。它是为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
6.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劳动者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面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统一调剂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7.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8.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政府负责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9.全面实行失业保险制度是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市场就业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0.《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失业人员指的是什么?
11.《失业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失去工作,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12.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
13.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包括本市辖区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个人,都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14.1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城镇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15.2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16.3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7.4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自筹经费,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基本含义是上面这位朋友的回答这里做些相关补充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5 ,个人0。2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