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队员在查找关于简述保险合同终止的几种主要情况的解答,今天谌编为大家汇合7条解答来给大家解析! 有89%高端玩家认为简述保险合同终止的几种主要情况(简述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值得一读!
7条解答断交保费;发生理赔,达到最高理赔额;投保人身故;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查出问题。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如下所述: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合同因提存而消灭合同因混同而消灭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
2.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变更合同的原因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3.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
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1.保险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就是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消灭。保险合同的终止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法律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自然终止自然终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因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当然地发生不复存在的情况。
2.(二)因履约导致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
3.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仅有期限的约定,也有约定的数额的限制,即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
4.按照赔偿或给付金额是否累加,履约终止可分为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普通的保险合同中,无论一次还是多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只要保险人历次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总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均终止。
5.第二种情况是在机动车辆保险和船舶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赔付的保险金不进行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
6.否则,无论一次还是多次赔偿保险金,只要保险人每次赔偿的保险金数目少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且保险金额不变。
7.(三)因解除导致终止解除的含义与条件。保险合同的解除是在保险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8.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①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9.②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在合同约定可以于保险责任开始后解除合同的,投保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对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不得要求返还,只能对剩余部分可要求予以退还;一是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主要有五个因素。1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原因。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3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4合同因履行而终止。5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或被保险人死亡而终止。
续期保费没有按时交,你的保单生效日期是1日,那么系统会给你60天的延长期。在这60天内还为交纳续期,那么保险合同中止区别终止,也就是保单失效。可以在保单失效的两年内办理复效手续,如果超过2年,那么保单将永久终止,只能退保了。PS:在保单中止状态下出现风险,保险公司是拒陪的!
到期终止,双方解除终止,一方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负有权利义务。
1.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