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萌新们在查找关于投诉保险公司理赔问题的解答,今天江编为大家精心挑选9条解答来给大家深度剖析! 有78%资深玩家认为投诉保险公司理赔问题(投诉保险公司理赔问题怎么投诉)值得一读!
9条解答1.95519很多人都感觉到,买保险容易,保险理赔却很难!碰上保险公司代理人的误导,或是保险公司理赔拖拉,常令保险消费者心痛不已,造成很多保险纠纷,也就导致了保险投诉。
2.但是如何通过保险投诉让中国人寿保险做出更快更好的理赔,已是很多人一直想知道的答案。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3.保监会一直强调要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对恶意拖赔等违法违规现象必须查处。
4.但是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主要只接受对保险公司和主要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被保险人关注的保险纠纷一般不是其处理的重点。因此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似乎不是最好的保险投诉途径。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总部投诉?
5.向中国人寿保险总部投诉,似乎是一条比较好的途径,中国人寿保险的投诉电话是95519。
6.一般来说,简单的保险投诉纠纷,向总部投诉后,相对来说,会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大部分投诉,通过该途径,仍然无法获得及时理赔。甚至让很多人气愤不已。向新闻媒体投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7.很多投诉人,迫不得已通过向新闻媒体投诉,以期望获得合理理赔。但是仍然有大部分投诉,前期似乎取得一定突破,但最终结果却不容乐观,让投诉人情绪大起大落。主要原因是保险条款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让很多媒体无法像处理消费类电子类投诉一样,简单有效。因而保险投诉必须要有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处理。向世纪保网投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8.世纪保网由专业资深的保险公司高管组成,其团队近期处理了1000多起投诉,投诉受理率为100 ,投诉成功处理率为96 。
9.包括福建和辽宁的投诉人,通过世纪保网的投诉频道解决了投诉,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保险赔款。通过专业的投诉分析和公众的第三方角度,世纪保网在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心目中有着卓越的威信,不少投诉人还专门给世纪保网寄去了感谢信和感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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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日,有消费者向本刊投诉,保险业务员收取保费时笑脸相迎,随叫随到,甚至不叫也到,可是到了理赔时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保险业务员也有抱怨:不是理赔难,是消费者提供的资料与保险公司要求的手续对接难;同时,保险公司也提出,现场查勘难、调查取证难、理赔控制难、客户沟通难……那么,多年来被消费者和业内人士诟病的保险理赔到底有多难呢?
2.人身保险销售违规最为突出保险按保险标的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具体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少儿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保险等,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定期寿险、两全保险和终身寿险,健康保险可分为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3.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2016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消费者投诉事项涉及人身险的共有16039个。其中,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13686个,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2314个;保险中介合同纠纷类投诉24个,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15个。
4.从投诉事项类型看,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中,承保纠纷5651个,占比429 ,主要反映销售人员对条款讲解不清、未尽告知说明义务、对方明确拒绝仍拨打电话等问题。
5.理赔/给付纠纷4230个,占比30。91 ,主要涉及疾病险、医疗险和意外险责任纠纷,消费者对保险公司以观察期出险、带病投保、不属于理赔范围、疾病或伤残等级未达到赔付条件等理由拒赔有争议。
6.退保纠纷1943个,占比120 ,主要是对退保条件、手续及退保金额的争议。在人身险涉嫌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中,各类销售违规2068个,占违法违规投诉总量的837 ,其中涉嫌欺诈误导2015个,主要表现在承诺高收益或不如实告知收益情况、以银行理财、存款、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诱导投保人不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代客户签字、代抄写风险提示语、以保单升级为由诱导消费者退保已有保单购买新保险等。
7.从销售渠道看,投诉较多的涉及个人代理7802件,占比464 ;银邮渠道3389件,占比213 。从险种看,投诉较多是分红险5803件,占比318 ;普通人寿保险4047件,占比223 ;意外险2389件,占比189 。
8.财产险的理赔难在车险消费者投诉事项涉及财产险的共有16403个。其中,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15965个,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382个;保险中介合同纠纷类投诉51个,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5个。
9.从投诉事项类型看,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占比933 ,投诉较多仍然是理赔纠纷,理赔/给付纠纷12077个,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765 ,其中,车险理赔纠纷10160个,占理赔纠纷的813 。
10.投诉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做出拒赔或免赔决定,但消费者不接受;双方就维修方案、配件价格及工时价格产生争议;理赔时效过长、理赔材料繁琐、消费者感受差等。
11.承保纠纷2412个,占比111 ,主要反映保费计算争议、未经同意承保、未经同意扣取保费、保险责任告知说明不充分、保单或发票送达不及时以及电销扰民等问题。
12.从销售渠道看,投诉较多的涉及个人代理4313件,电话销售2525件,主要销售车险、企财险等传统险种。
13.网销渠道1721件,涉及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旅行意外险及各类短期新型产品,双方因出险情况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产生争议,消费者因被拒赔而投诉网站销售未充分披露保险重要信息。
14.联系不到保险业务员?
15.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有不少消费者抱怨,到保险理赔的时候,联系不到当初与自己签订保险合同的业务员,理赔无门。
16.民生保险北京分公司杨文甦、张凤婷告诉北京晚报金融周刊记者,如果联系不到保险业务员,首先翻看一下保险合同服务指南内的提示理赔材料,或者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或者从合同上了解保险公司的地址,直接去公司柜面办理。
17.而且有的寿险公司提供手机APP或者微信公众号,可以直接申请理赔。保险消费者必须清楚,有保险相关需求直接和保险公司联系。大象保险CEO杨喆表示,作为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使用现有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保险业相结合,通过在线客服互动、智能客服回答等方式解决保险理赔时联系不到业务员的情况,能够将传统保险条款的专业、枯燥、理解难的问题,进行简化、卡通化、碎片化处理,降低消费者了解保险产品的门槛,帮助其充分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
18.通过这样的引导,用户能够更清晰地理解保障责任范围外的免责、免赔规定,出险时也会更理性的对待。此外,作为互联网保险公司,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尤其是大数据及云计算的发展、应用,能够协助用户完成在出险理赔过程中无纸化递交理赔材料、查勘核定理赔材料等,简化理赔流程。
19.赔与不赔难界定?
20.充分理解合同条款消费者抱怨理赔难时常说,保险公司咬文嚼字,以此意外“是主观意外不是外来伤害”、“疾病造成的意外不是合同理赔的保险责任”等理由拒绝赔付,认为“这不是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21.近年来,人们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财务安排中保险占比不断增多,保险需求多样化层出不穷,但面对保险这个集法律、医学和高等数学等多学科于一身的消费品,部分投保人没有理解透彻保险的条款,遇到自认为的出险时保险公司却不赔,就大呼“理赔难”,甚至认为“保险就是骗人的”。
22.其实保险商品和汽车、家用电器、手机等商品一样,按功能细分,种类有很多种,它们都是“各司其职”的。如果一个人仅仅办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就不会承担客户因重大疾病造成的医疗保险责任。每个保险合同都有约定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民生保险北京分公司杨文甦、张凤婷指出,在投保前先了解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这是至关重要的。
23.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唯一具有效力的沟通平台是保险合同,合同是界定赔与不赔的唯一依据。因此购买保险前投保人要对自己的风险进行评估,人生的不同阶段需要的保险消费品也应不同,购买保险时千万不要“人云亦云”,导致保险保障未能完全覆盖个人面临的风险。
24.此外保险公司对于条款和费率的制定和执行应当市场化,制定的条款尽可能通俗、易懂。理赔的界定解读出现不一致的难题后,绝大多数通过双方的反复沟通或者分别咨询所涉及问题方面的专家,都是可以达成共识的。
25.保险公司调查难、理赔人员不专业?
26.监管部门要“出重拳”保险公司要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范围、相关证明材料、单据等来进行核赔,如果出现疑问可能需要进行调查,可能会遇到相关单位、机关不予配合,从而导致拖延;理赔人员未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试就匆匆上岗,或对合同规定的内容理解偏差,也会造成保险消费者理赔难的感受。
27.保险公司甚至行业对理赔人员的培训、上岗应设立长效机制,对理赔人员工作中的差错率建立档案并持续考核,如能统一行业标准,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就要进行相应的处罚,从而彻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
28.《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9.”保监会制定的人身险公司8项“服务评价定量指标”中将“理赔服务时效”和“理赔获赔率”作为考核寿险公司理赔服务的关键,定量占比35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也将理赔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纳入简易案件范畴,要求受理当天完成核定。
1.保险公司未按保险合同约定拒绝赔偿,可以向保监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对保险公司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3.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4.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5.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第二十九条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可以向上一级的保险公司投诉也可以向保监会投诉:010-66071530
一般有两种方法:直接打该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然后转人工投诉,届时该保险公司会处理好,让你满意。直接打保监会投诉电话12378投诉,这个比较严重,除非营销人员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触犯你的利益。否则一般选择第一种解决方式
1.这个还真不知道是谁的问题按照保险最大诚信的原则,被保险人就是你有义务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内容中,肯定会有关于是否动过手术的询问,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最厉害可以直接取消合同,也就是退还你保费。
2.新保险法规定了2年的追溯期,若2年内没有发现,则2年后保险公司也必须按照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利益给予保障如果非要分个对错,我的意见是代理人业务员也许是故意让你隐瞒你故意隐瞒本人意见,保险公司在理赔原则是没有问题,可能是在具体处理上,不妥当。
首先请你详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也可以打中国人寿全国统一电话:95519咨询,问清楚情况。如果还是不能解决,你可以到当地保监局投诉。我也是中国人寿的代理人。中国人寿能做到全国寿险老大,就一定有它做老大的道理。
先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保险行业协会甚至到当地保监委投诉等方式解决。网上也有专门的投诉网站,个人觉得世纪保网在这块石比较专业的
1.先跟保险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保险公司的理赔手续是比较烦琐的,但是如果时间很长不予赔偿是不合理的。如果因业务员的工作效率而导致理赔逾期了的话,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投诉该业务员,或到当地的保险协会投诉。
2.至于理赔进程可直接致电该公司客服电话进行询问,可以检验业务员的工作态度。如果是因为保险公司的核查等原因导致理赔逾期,可以看以下保险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找合同的规定来行使权利,双方进行协商。
或者可以向该地区的保险协会投诉,也可申请仲裁。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利用法律维护权益要在诉讼时效范围内,以免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是因为客户没有及时报案或隐瞒客观事实,那么理赔逾期造成的损失是自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