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各位大神在查阅关于增额终身寿险推荐的解答,今天容编为大家精心挑选5条解答来给大家剖析! 有78%骨灰级玩家认为增额终身寿险推荐(最好的增额终身寿险)值得一读!
5条解答1.以下是《步步高增额终身寿险99款》的相关条款。第二条投保范围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的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及其它有抚养、扶养关系的人投保本保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2.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凡16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给付被保险身故发生时即时保险金额的10倍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3.疾病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后2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被保险身故发生时即时保险金额的全数及所交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被保险身故发生时即时保险金额的10倍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4.重大疾病保障: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后2年内,被保险人确诊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按医院出具证明之日即时保险金额的全数及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被保险人于6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确诊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按医院出具证明之日即时保险金额的7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6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后,确诊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按医院出具证明之日即时保险金额的8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祝寿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9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保险人按全部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给付生存祝寿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5.保险费豁免:分期缴付保险费的,在缴付保险费期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全残,从下一个缴费日起可申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6.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份计算,在第一保单年度内,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第二保单年度起每一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增加人民币100元,直至被保险人60周岁前一个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止。
7.本保险的保险费缴费标准视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及缴费方式而定详见缴费表。本保险设趸缴、限期缴费10年、20年缴清和年交至被保险人60周岁等缴费方式,采用年缴至被保险人60周岁的,最后一次缴费日为60周岁前一个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
1.我看了一下生命人寿官网的这个条款:基本保险金额就是指重大疾病或身故理赔时拿到的金额,但这个金额随着年度的增长是会增加的,所以叫增额保险,增额计算在条款上是有约定的,我这里就不再摘抄了,你自己看看条款就知道了。
2.“养老年金领取”是指满66岁后可以将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当时如果办退保可以退出来的钱转换成年金保险,其实也就相当于让你把原来的保单退掉,把退出来的钱重新投保新的一份年金险。
3.你别以为这个约定没什么意义,其实这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一种优惠,因为如果一个66岁的客户来投保年金险,保险公司是不会再承保了,因为年龄太大,风险已太高。
4.那为什么会设置这样一个优惠呢?
5.我想可能是有些客户年老了,在养老方面比较困难一些,而因为没有患上重大疾病又拿不到保险金,所以转换成年金险的话,就可以定期领钱养老了。
当然如果你到时急需用大笔的钱,就不如直接退保了。
有的,目前有几家公司的新型增额终身寿险,可以作为子女教育金、退休养老金,也可以作为财富增值的工具。每年以5 的复利增值,合同确定,每年的现价都在合同中载明,领取方式灵活自主。
应该属于传统型终身寿险,其红利分配方式选择了交清增额,每年保额的额度会逐年增加。
1.信泰保险的如意传家最大的特点就是保险保额按照65 每年不断递增,并且还有高额的航空意外责任和投保人意外豁免,个人感觉这款保险还是很值得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