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萌新们在寻觅关于保险公司的基本业务的解答,今天福编为大家聚集5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答! 有87%大众玩家认为保险公司的基本业务(保险公司的基本业务类型)值得一读!
5条解答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当然是销售保险。而现在保险公司也进行保单贷款的业务。
1.答: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分为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1.财产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对象的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如果保险财产在保险事故中受到损失,保险公司即按保险合同对这种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责任保险是指财产责任保险,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对于第三者应当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他人的信用。2.人身保险业务,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3.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死亡或者生存作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疾病、分娩及其所致的伤残或者死亡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及其所致的残废或者死亡作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3.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保险公司不得兼营本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业务。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5.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第七十条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筹建方案;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6.第七十一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7.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七十二条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第七十三条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
8.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七十四条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第七十五条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二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9.第七十六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10.决定批准的,颁发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七十七条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2.其具有如下特征: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3.4、商业保险的经营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4.其具有如下特征: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5.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6.3、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4、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7.5、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6、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8.7、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9.8、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稳定的、连续性的;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9、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
1.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下列业务: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保险;养老保险;少儿教育金保险;理财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