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小主在询问关于偷一辆电动车拘留几天的解答,今天管编为大家聚集7条解答来给大家指点迷津! 有98%大神认为偷一辆电动车拘留几天(偷一辆电动车拘留几天可以保出来吗)值得一读!
7条解答首先要对被偷的电动车进行价格评估。如果评估价格超过你们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将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偷车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评估价格低于你们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么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拘留15天、罚款,甚至劳教。
1.刑事拘留只是暂时的强制措施,最长可以到37天,如果继续关押那就是逮捕关押,如果不关押构成犯罪的,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
1.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拘留时间在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对于盗窃罪而言,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盗窃数额较大或情节、后果严重例如使用刀刃等工具构成犯罪的: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这要根据电瓶车的价值来定,如果没有超过500元,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治安处罚,如果超过500元以上则需要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进行处罚,一般起诉到法院两个月内宣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6.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7.第二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8.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9.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10.扩展资料:案例:合肥首起盗窃共享电动车案宣判四名男子分别获刑今年7至8月,来自甘肃的4名男子在合肥市区接连偷盗4辆共享电动车。
11.11月28日,该案作为合肥市首起盗窃共享电动车案在蜀山区法院宣判,这4男子均获刑罚。李某等4人来自甘肃镇原县,长期租住在合肥,因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生活没有经济来源,便打起共享电动车的主意。
12.今年7月中旬至8月底,李某等4人结成不固定搭档,相互配合,多次采取不用手机扫码解锁而强行破坏装置的方式,窃取投放在合肥市区的共享电动车。
13.法院审理查明,7月14日凌晨、8月18日晚上9时许、8月30日0时许,来到蜀山区合作化路、大唐国际门口等地。
14.将共享电动车线路破坏后强行推走,然后在隐蔽处,将车上电瓶卸下,车身丢弃。他们共盗窃共享电动车4辆,总计价值10528元。8月30日、31日,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庭审中,四人均表示自愿认罪,并向法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蜀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等四人结成不固定搭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共享电动车,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15.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张某涛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张某鹏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肆仟元;陈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三千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合肥首起盗窃共享电动车案宣判四名男子分别获刑
1.盗2113窃数额较大,法5261定刑在三年有期4102徒刑以下的量刑标1653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版处管制、拘役、有期权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2.一般来说,电瓶车价值在1000至2500之间,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若电瓶车实际价格不到1000元,又不是多次盗窃或入室盗窃等情形,需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你那两个朋友偷到了电动车,那应该参考一下网上那个人的遭遇,会被刑事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