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学生在搜求关于保险公司理赔条款的解答,今天纳编为大家选取4条解答来给大家解读! 有78%游戏控认为保险公司理赔条款(保险公司理赔条款审计报告)值得一读!
4条解答1.据法保兜保险网所知保险公司车祸理赔规定如下: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退休人员不赔偿,但被单位返聘的除外)、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
2.保险公司赔偿项目的核算标准。医疗费:①住院收据----原件。②诊断书-----原件。③住院总费用清单-----到所住医院医药部门打印,并加盖部门业务章。报销比例:总的个人承担15 ,保险公司承担85 ,其中甲类药:报销100 、乙类药:报销98 、丙类药和原发病用药不予报销;误工费: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
3.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
4.误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护理费:护理人员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
5.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
6.护理人员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根据护理级别,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支付;交通费:根据却有必要,需要转院、复诊等坐车、打的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且合理部分为准,如果没有票据,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7.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在限额11万内支付,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支付,具体核算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方法为准。
精神损害赔偿费:经保险公司核算后,未获得赔偿部分,由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1.国内车险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按责理赔一: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有责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责赔偿贯彻了我国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
2.按责理赔二: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无责而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又可以分几种情况:(1)是可以找到第三方且第三方拥有车辆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经由第三方所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来获得相应赔偿,所受损失保险赔偿不足部分,通过民事损害责任承担机制获得赔偿。
3.(2)是可以找到第三方但第三方无车辆保险的情况下,当前有部分保险公司通过代位追偿机制使被保险人获得损害赔偿;三是无法找到第三方时,保险公司赔偿70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大体如此)。
4.根据以上情况可知,当前媒体报道的保险行业车险“无责免赔”的情形,并没有包括所有的保险公司。当被保险车辆无责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多种与保险有关的渠道获得自己的权益保障。法院把按事故责任比例赔付条款视为无效条款的判决,在笔者看来,也是有失公允的。作为典型的成文法国家,不同的法院对相同或类似的案件作出不同的判决并不奇怪,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判决的正确性。
5.在保险理赔实务中,有一种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的制度——代位追偿制度,可以让被保险人应由第三方赔偿的损失得到便利而及时的补偿。
6.目前的实际情形是,该制度设置及执行不够理想,可能影响被保险人利益的有效落实。保险公司的确应该在此方面加以改善,如某保险公司就先行迈出了可贵的步伐,其车险条款有如下设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1.楼上,一般情况,注意,我说的一般情况,经济赔偿凭证所载明的金额会大于实际需要赔偿的金额,当然不否认您是按照凭证载明金额付的钱!
2.保险公司在赔偿物损人伤的案件时,会按照他们自由的一套估值方式和价格判定方法,不会百分之百参考经济赔偿凭证。
3.所以,在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肯定是按照有利于自身的标准进行赔付。比如您撞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价格为2000元,用了两年了,可能经济赔偿凭证上记载您支付了三者1800元或者两千元略微往上,那么保险公司可能只赔偿1500元左右。
4.因为它是按照市值估价来计算的!
5.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额度和您经济赔偿凭证上所载明的数额相差不到10 ,那么我觉得不用太去计较,如果相差额度较大,您接受不了,那么可以直接找保监会投诉,也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一般而言,只要到了法律诉讼阶段,您的胜诉比例在95 以上。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您,保险公司和您之间进行博弈的对象,就是那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的差额,而这个差额和您付出的法律成本之间,是您需要衡量的关键!
1.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