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态势如何?检察机关如何有力打击?
3月1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披露了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态势和特点,并介绍了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的相关举措。
据统计,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590件7835人,同比分别上升16.8%和9.2%;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565件14020人,同比分别上升12.3%和15.4%;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9件,同比上升65.2%;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538件,同比上升3倍。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介绍,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商标权仍是犯罪行为主要侵犯对象。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罪602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5084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1083人,此外还有数罪和他罪中包含的侵犯商标权犯罪,合计占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总人数的约九成。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成为重要侵权方式。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许多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实施侵权行为,花样不断翻新,办案难度增大。例如,有的利用直播带货形式销假,作案成本低,影响范围广,消费者维权难度较大。
——科教文化和信息科技领域侵权呈现多发态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迭代升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领域也在发生变化,除了烟酒、食品、服饰、化妆品等传统领域,在教育图书、数字阅读、汇编试题、影视作品等科教文化领域也较为常见,涉及信息科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新业态、新领域犯罪案件增多。
——呈现团伙化、产业化、链条化趋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较多,特征明显。2021年,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万余人,其中共同犯罪约1万人,占比达到68.3%,较整体刑事案件共同犯罪比例高28.2个百分点。借助于网络技术和现代物流交通,共同犯罪和上下游犯罪分子将犯罪行为链条化切割,呈现人货分离、货品商标分离、组装加工场所和库房分离、侵权地和销售地分离等特征。
检察机关如何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当前,最高检正在全国部分省份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宫鸣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0个省份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各地跨部门选配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对口的人员充实到知识产权检察部门,确保专业的人从事专门的事。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为了更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最高检在发布会上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意见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个维度,对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出要求,强调综合履职和综合司法保护。
意见提出,着力强化对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类案研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统筹保护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从维护粮食安全出发,加强种业知识产权的公益保护。
在知识产权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以及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等行政执法问题的研究,及时向执法部门移送履职中发现的相关案件线索,促进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当前,商业秘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对此,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采用盗窃、利诱、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以及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的打击力度。
意见强调,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
在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专家咨询、技术调查官等制度,加强与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为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为了加大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最高检3月1日还发布了4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4件案例中,包括2件商标权案件、1件商业秘密案件和1件著作权案件,涉及食品、化工、汽车、娱乐等领域,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严厉打击犯罪,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民生福祉,服务创新发展。
宫鸣表示,检察机关要落实意见提出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检察保护,充分释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效能,夯实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基层基础。
记者:刘硕
编辑: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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