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之路并非漫漫有理有据即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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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我正在准备应对那位不劳而获且贪天功为己有的侵权者,却突然接到一条系统通知,告诉我一个可喜的消息,说我申诉的文章……已恢复推荐。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上起床后我看到昨天半夜发给我的一条系统通知,说我发布的文章……因与平台内已有内容高度相似(查看已有内容),将仅推荐给粉丝。

我点开蓝色字体查看已有内容,竟然就是从我的微信公众号痴情文艺家园全盘搬过来的内容。请看截图对比:

​我在《如此不劳而获却还贪天功为己有,实属恬不知耻,有辱斯文。》一文中已经说过,由于我更新速度就慢到‘供不应求’了,所以他后来等不及了,就直接去我的微信公众号搬运。

本来我想他搬运就搬运吧!我懒得跟他纠缠。谁知道,现在我自己搬运自己的东西反而遇到了阻碍,只能将仅推荐给粉丝了。我这个气啊!于是便按照通知所说的如有人未经授权,擅自将你的作品发布到今日头条平台,请点击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平台会在24小时内予以受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点击了申诉,说明了被侵权的具体情况。

还附上了截图与微信公众号的首发链接。

没有料到仅仅两个小时,平台便有了回复,说我申诉成功,已恢复推荐。我本来对申诉并不抱有成功的期望,因为我在此前已经投诉过一次,却失败了。原因是根据你所提交的投诉通知,我们无法判断被投诉内容具有侵权性,故暂无法处理。请明确指出被投诉内容构成抄袭的理由并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我们收到后会再次进行核查处理。

同时还收到系统通知,说被投诉方提交了 ‘不侵权声明’。

点开声明详情,此人非但不承认抄袭,反而倒打一耙,说我大言不惭说是自己的劳动成果。​

对此我无法应对,因为我毕竟只是整理,并非原创,我也没有这么多闲功夫应对此人此事。只是现在自己重新在头条号连载自己整理的《金瓶梅》反倒成了抄袭者了,才不得不去申诉的。

想不到居然申诉成功了,看来头条号还是公正的。为了杜绝后患,我要继续主动出击,举报此人不劳而获且贪天功为己有的卑劣行径。

不然我接下来的连载恐怕都会被告知因与平台内已有内容高度相似(查看已有内容),将仅推荐给粉丝。为此需要前去此人的头条号截图获取证据。

我在接到已恢复推荐的通知前,已经顺利进入此人头条号,并已截图数幅。现在接到这个通知,士气大振,便仍然按照原来的路径,即通过自己主页上的浏览历史前往。

可是令人奇怪的是,浏览历史上此人的所有链接竟然不翼而飞,反反复复、上上下下寻找就是没有一点踪迹。

找到平台系统通知里的因与平台内已有内容高度相似(查看已有内容),将仅推荐给粉丝,点击蓝色字体查看已有内容,却是找不到你想要的页面...估计是已经被删掉了。

来到前几天投诉失败的系统通知,点击投诉内容,也被告知找不到你想要的页面...看来也被删掉了。

我突然发现,那个不侵权声明的申诉账号居然不是晚秋的美景,而是用户557153196210,难道说他改了账号名了?可是不管是晚秋的美景还是用户557153196210,我在头条号都搜索不到。

此人的账号,居然没了,这是怎么回事呢?仅仅一夜之间啊!怎么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

难道说头条君以我的申诉为契机,推此及彼,顺藤摸瓜,将其所有的非法搬运全部删除了?

或者觉得此人的此种作为实在太过恶劣,索性一举将其账号封禁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由于我发布了《如此不劳而获却还贪天功为己有,实属恬不知耻,有辱斯文。》一文,造成了人人喊打的声势,再加上我的申诉成功,更是雪上加霜,让他觉得自己已没有脸面再在头条号混下去了,索性脚底抹油溜了?

其实他不必逃逸,我非但不反对他转发我整理的《金瓶梅》,反而很欢迎他积极转发,但唯一的一个要求就是:完整地保留我撰写的《连载说明》以及下面的我的署名。而不是偷天换日,贪天功为己有。

这个态度我在《如此不劳而获却还贪天功为己有,实属恬不知耻,有辱斯文。》一文中已经表明过,现在依然是这个态度。

2022年9月22日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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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不劳而获却还贪天功为己有,实属恬不知耻,有辱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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